各嘎查村、社区,各二级部门、各驻镇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嘎鲁图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青 梅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巴格那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郭 强 挂职副镇长、旗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郭应志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成 员: 谢东升 嘎鲁图第一派出所副所长
康 伟 嘎鲁图第二派出所副所长
李彦军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边永波 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潘小丽 平安建设办公室干事
额尔德尼仓 巴音温都嘎查党支部书记
布音图 布寨嘎查党支部书记
忠尼勒图 萨如努图嘎查党支部书记
格日乐图 呼和淖尔嘎查党支部书记
巴 图 呼和陶勒盖嘎查党支部书记
巴音都仁 斯布扣嘎查副主任
朱广宇 神水台村党支部书记
刘占岐 巴音柴达木村党支部书记
杨玉斌 达布察克村党支部书记
方旺荣 后寨则村党支部书记
李树兵 木都柴达木村党支部书记
高志清 沙沙滩村党支部书记
山 丹 朝阳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高春玲 萨拉乌素社区党总支书记
徐利源 苏里格社区党总支书记
斯庆图亚 独贵龙社区党总支书记
扎格苏 呼热胡社区党总支书记
干迪格 南丁社区党总支书记
消防安全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建设办,由李彦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消防安全服务中心日常事务。(联络员:潘小丽,具体负责消防安全日常协调和业务沟通相关工作。)
二、工作任务
在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镇消防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防止火灾事故,减少火灾损失。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消防法》的规定,指导各嘎查村、社区、二级部门及驻镇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督促和指导各嘎查村、社区、二级部门及驻镇企事业单位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镇村建设相结合。
(三)组织各嘎查村、社区、二级部门及驻镇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消防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动员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
(四)组织对各嘎查村、社区、二级部门及驻镇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评选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督促驻镇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完成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六)监督各嘎查村、社区、二级部门及驻镇企事业单位落实消防经费、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购置消防装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七)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八)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九)配合上级公安、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大火灾事故和影响较恶劣的火灾事故的调查。
(十)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行政监察机关提出书面行政处理建议。
(十一)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工作职责
(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镇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分管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具体负责人,协助消防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镇消防安全日常工作。
(三)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健全全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制度,明确职责,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例会或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四)加强政府兼职消防队伍、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嘎查村(社区)、驻地企事业单位消防队伍、嘎查村(社区)志愿消防队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量化绩效考评机制。
(五)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明确职能部门、站所、镇村干部的消防工作网格化责任,确保完成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
(六)针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系统、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火灾易发领域和场所实施常态化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七)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机制,对辖区内存在的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确保安全。
(八)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存在较为严重火灾隐患且一时难以整改的场所,开展联合执法,同时通过网络媒体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九)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或火灾多发时期,组织综治、安监、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加强火灾防范措施。
(十)负责组织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一)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十二)辖区遇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及处置情况。
嘎鲁图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1日
文件下载:嘎鲁图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消防安全服务中心的通知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