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图克镇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图克镇委员会
2018年4月21日
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推进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1.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全镇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文件精神,及时总结、研究、部署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镇党委会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全年召开专题会议不少于4次。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专题报告、通报、检查考核、约谈等制度。每半年,镇党委向旗委和旗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4.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两个责任”制度落实。
(二)选好用好干部。1.严格按中央“二十字”好干部标准用人标尺培养、选拔、教育、管理干部。2.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干部选拔条件、程序和纪律,严格执行干部工作政策。3.落实“一报告两评议”,镇党委每年向旗组织部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4.健全干部选拔工作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的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责任。1.加强和改进民生监督工作,严肃整治扶贫、涉农涉牧等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2.持续开展清欠农民工工资排查问题治理问题。3.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制度,切实尊重群众的知情权。4.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健全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
(四)抓好作风建设责任。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3+5”专项治理工作。聚焦脱贫攻坚、政府化债、政府资金管理、党内政治生活、基层社会管理“五个领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宣讲、大落实活动,持续改进干部作风形象。
(五)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责任。1.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的制度。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细化完善“三重一大”清单。4.实行重大问题票决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5.推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规范班子成员职责权限,加强班子内部监督,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6.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7.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
(六)领导和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责任。1.加强对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支持和督促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办案工作提供必要条件。2.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督促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增强反腐败工作实效。3.推动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4.支持纪委负责人专司其职,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七)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责任。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布局。2.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中心组学习。3.完善党政负责同志上廉政党课制度。4.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反腐倡廉良好社会氛围。5.加大反腐倡廉的媒体宣传,抓好网络舆论监控。5.完善修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八)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1.按照上级党委和纪委要求,及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2.定期主持召开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过问、重点环节协调、重要案件督办。4.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市、旗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5.通过听汇报、约谈等方式,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联系部门和嘎查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通过集体谈话或个人谈话等形式,了解掌握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7.对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和倾向,通过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及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8.对班子成员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九)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1.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检查,抓好分管联系的部门和嘎查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2.定期召开分管联系的部门和嘎查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工作。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将牵头责任细化、量化到责任部门,并督促抓好落实。4.组织分管联系的部门和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决策要求,抓好工作落实。5.指导分管联系的部门和嘎查村(社区)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问题。6.坚持到分管联系嘎查村(社区)上党课,每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8.加强对分管联系的部门和嘎查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与分管联系的部门和嘎查村(社区)负责人谈话,对一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9.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对分管联系的部门和嘎查村(社区)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构建良好政治生态责任。1.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市、旗委配套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等规定。2.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基层“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党章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
二、监督责任清单
(一)协助党委责任。1.加强组织协调,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党委研究制定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每年至少向上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加强与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综合运用监察、审计结果,建立综合研判、评价机制,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2.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确保政令畅通,防治纪律松弛、组织涣散等现象,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审查和处置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3.开展监督检查。对下辖各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等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纠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
(二)深化作风督查责任。1.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贪污腐化、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严格进行问责。2.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机制,强化办案安全,提高办案质量。3.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旗委配套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1.推进改革创新。按照上级纪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职责定位,准确把握工作内涵,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和执行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制度,线索处置和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2.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机制,加大函询、诫勉谈话力度,不断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质量和水平。3.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受理,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4.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5.严格落实“一案双查”。
(四)严格纪律审查责任。1.强化部署落实。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协调班子成员定期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积极谋划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有效措施,按照“三转”要求,集中精力抓好镇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2.高度重视执纪审查工作。加强执纪审查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执行提醒告诫、函询说明和谈话批评三项日常监督工作制度,全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纪委书记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敢于较真碰硬,敢于担当责任,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和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行为,严防“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4.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纠正“四风”,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五)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责任。1.围绕“3+5”专项治理,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要包括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3.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4.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三务”公开。专项治理工作要分类建立台账,有数据、有查处、有案例、有通报。
(六)切实履行对同级(党委)监督责任。1.结合实际,及时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建议。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部署和要求。
(七)纪委主要负责人对履行监督责任负总责,积极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主要领导汇报,提出建议意见。2.围绕上级纪委、本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
(八)纪委其他成员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督查和报告。2.带头遵守并督促分管部门履行“一岗双责”。
(九)嘎查村(社区)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的责任。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党支部是第一责任主体,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2.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和安排部署本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镇纪委举报发生在本嘎查村、本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件。督促和带动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管,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当好廉政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3.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镇党委和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少于4次,并听取情况报告,解决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达学习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5.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6.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村委民主议事制度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贯彻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要有具体工作方案、公开程序、公开事项、相关配套制度和公开载体,按时准确进行公开。7.加强作风建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着力增强勤俭节约意识。严格执行婚丧嫁娶喜庆活动规定。8.组织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9.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嘎查村干部、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10.各党支部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专题报告镇党委和纪委。要建立民主评议、社会问卷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党员、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监督。
(十)加强自身建设责任。1.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找准定位。2.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探索完善内部监督机制。3.提升监督执纪的本领,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