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克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
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嘎查村、社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内政发〔2018〕8号)和《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鄂统发〔2018〕31号)、《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乌审旗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工作组织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乌政办函〔2018〕27号)精神,为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哈斯其木格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宝音图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刘广平 统计站站长
脑门珠拉 统计站干事
曹凤山 统计站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109,办公室主任由宝音图(兼),联系电话:15247344455。
特此通知
图克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6日
图克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8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