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定河镇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21版《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和复审工作的通知》(内爱卫办发〔2023〕2号)文件要求,为迎接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全面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府发〔2022〕149号)为依据,进一步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政府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法制规范、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把国家卫生乡镇创建与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确保顺利通过,开创我镇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及组织机构
依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内容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及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7个方面。各村、社区、各二级单位、各内设股室要认真对照标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一)组织机构
为全面加强对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无定河镇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特日格勒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提名人选
副组长:郭 瑞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高 慧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周建龙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张东阳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志强 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达布拉汗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郭 雄 副镇长
李 涛 副镇长
越 磊 挂职副镇长
贺秉元 二级主任科员
曹宇权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满泉 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吴治平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郝 强 镇长助理
宣玉锋 工会主席
王鸣山 毛布拉格村党支部书记
石秀荣 堵嘎尔湾村党总支书记
张鹏富 排子湾村党总支书记
马海山 庙滩村党支部书记
谷世贵 水清湾村党支部书记
冯殿孝 无定河村党总支书记
石映录 包日陶勒盖村党支部书记
刘广宏 萨拉乌苏村党总支书记
潘 兵 王窑湾村党支部书记
王茂林 红进滩村党支部书记
赵文峰 大石砭村党总支书记
杨建军 小石砭村党总支书记
王海明 河南村党总支书记
张文明 巴图湾村党总支书记
谷正业 河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思兵兵 河南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登军 无定河镇第一派出所所长
边永军 无定河镇第二派出所所长
张佳亮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震军 无定河中心卫生院院长
杜喜平 河南中心卫生院院长
朱红侠 无定河幼儿园园长
高 波 无定河小学校长
白雪梅 河南幼儿园园长
高彦峰 河南学校校长
白燕兵 纳林河交警中队长
乌云达来 河南交警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公室,李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盛凯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联络工作。今后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同志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二)共性目标任务
1.各村、社区、各二级单位、各内设股室要建立规范的“国家卫生乡镇”相关软件档案,对2022—2023年软件资料进行查漏补缺。
2.做好本部门和卫生责任区的组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健康教育、控烟禁烟、病媒生物防治及创建宣传等工作。本单位及责任区垃圾桶(箱)要整洁密闭,摆放整齐,垃圾日产日清,厕所整洁卫生,庭院绿化美化,绿化带内无垃圾,路面硬化、平坦,健康教育要有控制吸烟的宣传内容,职工对“国家卫生县”“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健康教育、控烟等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
(三)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1.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协调各村、社区、各二级单位、各内设股室做好软件档案整理及实地经常性督导检查,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防治等常态化工作。
2.各村、社区: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村委重要议事日程,对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逐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人,全力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宣传,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3.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在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国家卫生乡镇”等工作内容,在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置巩固国家卫生乡镇标语广告和健康知识宣传栏,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
4.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结合全镇城建重点工程和镇区规划建设,抓好亮化、美化和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工作,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路面平坦、完好,城市立面整齐,建筑(待建、拆建)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无积存生活垃圾现象,无乱搭乱建现象。
5.综合行政执法局:(1)负责建成区内垃圾箱(桶)、果皮箱、公共卫生间等环卫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公共卫生间要标识要规范,不应使用“厕所”二字,管理人员信息要上墙,有标准的禁烟标志,有宣传海报,在距离卫生间远的地方要设置指示牌,清洁保洁队伍人员着装规范,作业工具实用,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运输全部实行密闭化,做到无散落垃圾和积存污水,无苍蝇滋生,建成区内各餐饮场所餐厨垃圾全部做到规范化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无害化处理率要100%。(2)建成区绿地绿化整齐,保养良好,绿化带无垃圾,镇区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3)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整治市容市貌,拆除违章建筑,严肃查处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丢乱扔、乱停乱放等现象,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制度,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加强背街小巷和镇区出入口公路两侧及周边等地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无定河镇中心卫生院、河南卫生院:负责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及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做好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管理,免疫门诊制度上墙,程序清晰,预检分诊点标识明显,有医护人员值守,发热与肠道门诊设置规范,标识清楚,有医护人员值守,医疗废弃物储存按规定安全贮存,标识明显,协助做好各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
7.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配合相关单位加强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和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查处企业乱倒工业废弃物、乱排工业废水废气等行为,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对河道、湖泊等水面的清洁和监督管理工作。
8.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做好全镇食品和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餐饮业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监督与管理,重点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市场的良好秩序,集贸市场醒目位置要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农药残留公示牌,流动商贩管理要做到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重点抓好“五小行业”中小食品加工及经营单位的监督和规范管理工作。
9.纳林河小学、河南小学、纳林河幼儿园、河南幼儿园:负责做好学校的卫生及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安排好健康教育课程,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改善学校的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质量,净化、绿化、美化校园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宣传活动。
10.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做好图书馆、文化站等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与禁烟宣传工作,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卫生管理和废弃物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11.纳林河派出所、河南派出所、纳林河交警队、河南交警队:负责做好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确保交通护栏、标志完好,做好城镇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抓好“五小行业”KTV等文化场所的卫生消毒工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
12.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积极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农药、兽药使用知识宣传活动,做好相应的监测工作,合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农贸市场。
13.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给予爱国卫生运动和巩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经费支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将爱国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镇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管理,制定爱国卫生相关文件,会同镇社会事务办做好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14.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广泛动员组织广大职工、共青团员、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加强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15.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做好各村、社区、各二级单位、各内设股室开展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照各项标准要求,逐项督办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法的意见建议,立行立改,确保高水平通过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16.其他部门和单位:按照旗爱卫会的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做好各自职责内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配合。各村、社区、各二级单位、各内设股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我镇城镇卫生水平,完善城镇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各二级单位、各内设股室及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基层党的建设办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及其他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镇上下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二级单位、各内设股室要根据本方案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查摆存在的问题,全力做好创建工作。并将创建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措施不力、影响创建工作的相关人员要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