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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03/2020-12660 分  类: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0年07月13日 名  称: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区域划分的通知 文  号:乌兰镇政发〔2020〕31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部门、嘎查村(社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全旗教育系统创建工作的领导...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区域划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13

部门、嘎查村(社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全旗教育系统创建工作的领导、协调、督查和指导,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结合2018—2020年创建周期与实际,为做好长远规划,为明确职责,规范城市管理,经研究决定,现将街道的管辖范围责任区域划分调整情况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部门、嘎查村(社区)要互相协调,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共同抓好城区“六乱”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责任区域划分

     (一)包片单位责任

  包片范围涉及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以道路中间为分界线。不搞“运动式”“一阵风”创建,无驱赶商贩、关门锁店等引发扰民乱象的负面社会舆论行为。

  1.完成测评体系任务分解中材料报送、实地考察、调查问卷等相关内容。

  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发动居民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确保责任居民庭院、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秩序井然。

  3.做好居民入户宣传,宣传创城应知应会知识、文明礼仪、道德行为规范等,做到创城家喻户晓,开展创城问卷调查,调查社情民意、听取创城意见建议,群众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4.创城氛围营造要与环境相融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诚信建设、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文明旅游、文明餐桌、文明交通、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乌审文明公约、文明创建等内容,设置善行义举榜。具体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在责任区主干道,商业大街步行300米可视范围内至少能看到5处宣传内容,背街小巷300米内有3处宣传内容。

  5.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打造社区文化、小区文化、楼道文化,促进家风建设、邻里团结、社区和谐。

  6.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创城应知应会知识、日常行为规范、文明礼仪、普通话教育,使每位干部成为创城的宣传员、劝导员、指导员、督查员,影响家庭成员参与创城、支持创城。

  7.劝导片区内乱停放、乱穿马路、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劝导司机开车时切勿出现吸烟、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不文明行为,引导司机按规定车道行驶、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规范交通秩序。

  8.加强对校园周边商业网点、流动摊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的巡查,协助相关部门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点,确保校园周边商业网点经营规范、环境卫生整洁、交通秩序良好。

  9.指导片区内经营人员、从业人员、服务人员用语文明有礼、服务规范热情。

  10.及时宣传报道本区域内的创城工作动态,归纳总结创城过程中所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落实创城工作常态化的各项措施,推动各项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11.落实完成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亲力、亲为,战斗在一线,坚持一把手抓总、常态化创建、分级负责、统筹推进,不折不扣的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科学有效的推进创城各项工作。

  (ニ)履职履责,推进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工作分工,测评体系逐条落实到每名干部职工,包片责任要承包到户,包片单位要服从上级统一安排,服从督查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调度。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创城督查组对各单位创城工作进行督查,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未限期整改的单位做出通报批评,对影响创城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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