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根据旗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我镇迅速开展工作,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我镇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科学处置医疗垃圾。在辖区疫情防控检查点设置规范的医疗垃圾暂存点,并在医疗垃圾暂存箱内配备紫外线消毒灯。
二、我镇疫情防控检查点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30号,做实做细重点地区往返人员排查。从西藏、青海、四川、黑龙江、辽宁、广东、海南往返我旗人员,一律在“鄂尔多斯健康宝”进行登记,并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检查点进行抗原检测和落地核酸“双检”,抗原阴性,正常通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除外)。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