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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6356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其它 发布机构: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02日 名  称: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陶勒盖镇2023年秋季义务植树造林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兰镇政发〔2023〕57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激发全民爱绿、护绿、建绿的热情,迅速掀起秋季绿化活动的高潮,加快我镇生态建设步伐,改善生态环境,进而推动全镇义务植...

乌兰陶勒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陶勒盖镇2023年秋季义务植树造林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2

为进一步激发全民爱绿、护绿、建绿的热情,迅速掀起秋季绿化活动的高潮,加快我镇生态建设步伐,改善生态环境,进而推动全镇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深入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打赢黄河“几字弯”毛乌素沙地歼灭战为目标,坚持党建领航林长制工作,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推深做实林长制作为新时代推进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着力在“护绿、增绿、用绿、活绿”上下功夫,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为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社和推动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形式

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具体负责技术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片负责原则,各嘎查村社区要认真完成秋季植树造林任务。

三、活动时间

秋季集中义务植树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11月11日。

四、工作任务

在自行协调义务植树地块内进行集中义务植树,各嘎查村社区和“3+1”互助单位完成不少于30亩的义务植树任务。

五、技术要求

(一)苗木供应。各嘎查村社区集中义务植树造林苗木自备。对于造林积极性高的农牧民、造林示范户等由镇林业和草原局提供部分苗木。

二)苗木要求。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宜乔则乔,宜灌则灌。阔叶乔木树干通直,根系完整,针叶树种顶牙饱满,层间距适中,冠形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樟子松带营养杯。

三)栽植要求乔木株行距不低于 4×4 米。灌木株行距不低于1×4米。沙障设置行距4米,并用沙柳插条交叉固定沙障,固定距离 2 米。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嘎查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开展2023年秋季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活动,保证栽植成活率,做到栽一棵、活一棵、保一棵。

(二)确保栽植质量。在造林期间,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组织专业 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技术指导(联系人:南丁 15149633203)。

(三)强化宣传报道。各嘎查村社区义务植树基地选址确定后将地理坐标于11月7日前报送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所有档案材料、作业设计由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登记造册。

各嘎查村社区在活动期间每日下午4点前需向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报送进展情况,要有数据、文字说明及亮点照片。(联系人:南丁 15149633203)

(四)强化督查落实。植树造林期间,镇纪委要重点督查植树造林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瞒报谎报、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嘎查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做好安全生产在义务植树期间,各单位应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进入草原林区后,不得吸烟和使用明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造林过程中规范使用造林工具,不得从事与造林活动无关事项,注意人身安全。 

文件下载:乌兰陶勒盖镇2023年秋季义务植树造林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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