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乌审召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乌审召镇委员会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乌审召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和市、旗相关部署要求,2021年在全镇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依法依规、尊重历史、照顾现状、稳妥解决,坚持边排查问题、边查处整治、边建章立制,把破坏草原林地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全旗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推动解决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问题,着力查处该领域腐败案件,提升广大干部群众保护草原林地的意识和能力,坚定不移探索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乌审召镇党委、政府成立乌审召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镇长任副组长,副科以上领导、各相关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排查核查专项组、案件查处专项组、政策法规专项组、监督执纪专项组5个专项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推动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
三、整治任务
全面整治2010年以来全镇各类违规违法破坏草原林地行为,特别是中央对自治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以来仍然顶风作案违规违法破坏草原林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等问题;全面整治2010年以来对违规违法破坏草原林地行为处罚不当、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等问题。
四、整治问题
按照《中共乌审旗委员会 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旗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乌党发〔2021〕5号)文件精神,以及“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嘎查村、二级单位要压实整治责任,积极主动作为,确保问题清仓见底、整治到位。
(一)全面整治违规违法占用草原林地问题
1.大力整治工业园区、矿产资源开发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违规违法占用草原林地问题。
2.整治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以临时占用草原林地的名义办理手续、长期占用问题。
3.整治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少批多占、未按批准范围占用草原林地问题。
4.整治违规违法占用草原林地经依法查处后,未恢复植被或未办理手续、违法状态仍然未消除等问题。
(二)全面整治违规违法开垦草原林地问题
1.擅自开垦草原林地,重点是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违规违法开垦草原林地“钉子户”和“大户”。
2.公职人员参与或以他人名义参与草原林地开垦利用。
3.公职人员包庇、袒护违规违法开垦草原林地,充当“保护伞”。
(三)乱排乱放乱埋污染草原林地问题
1.工矿企业和工业园区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草原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和废弃物等,造成草原林地污染。
2.旅游景点、景区生活污水,倾倒生活垃圾,造成草原林地污染。
3.城镇生活、建筑垃圾等乱排乱放乱埋,造成草原林地污染。
(四)全面整治案件查处不到位问题
大力整治在已查处的未批先占、私挖乱开滥垦、污染破坏草原林地等违法案件中,有的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失职渎职,导致案件处罚不当、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等问题。
五、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核查。采取运用现代技术和传统办法相结合的方式,对2010年以来上述4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一是对涉林涉草违法案件违法状态的排查,坚持“谁办案、谁核查”的原则,由相关办案部门负责对依法查处后的案件恢复植被、办理用地手续和违法状态仍未消除等情况进行核查,各二级单位和各嘎查村积极配合,办案部门及时将核实结果上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对自治区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由旗林草局对图斑进行技术处理后,镇人民政府将立即组织核查小组展开排查,对用地合法性进行验证,收集佐证材料,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将核查结果上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对已查处的违规违法破坏草原林地案件处罚不当、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等问题认真复核,按照“一事一案一档”建立核实问题清单,彻底查清查实所有违规违法占用草原林地问题。上述排查结果经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旗专项整治排查核查专项组。
(二)集中核查整治。排查核查专项组对问题清单要认真进行核查、逐一分析研判,提出整治处置措施,经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并上报旗专项整治排查核查专项组审核后,分类移交相关整治专项组开展集中整治。在问题处置整治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原则,把握政策界限,讲究方式方法,实事求是抓好整治。下发图斑和案件核实任务完成后由镇综合保障和推广中心负责,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对恢复植被的由镇林工站及时出具验收证明,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移送至问题整治牵头单位,逐一建立销号台账,经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各专项组审定,对违规违法占用、开垦、污染草原林地案件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旗公安机关并抄送检察机关。相关二级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强化行政监管、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确保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案件查处到位后,该拆除建筑物的要拆除到位,该补办手续的要补办到位,该恢复植被的要恢复到位。植被恢复要按照“谁破坏、谁负责、谁治理”原则,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涉林涉草案件植被恢复及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通知》,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式追究违法行为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责令其依法依规限期完成破损草原林地生态修复;对无责任主体的,根据旗人民政府制定的生态修复治理方案,逐年纳入草原林地保护修复和治理计划,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确保恢复治理效果。对处罚不当、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的,要予以纠正并严肃追责问责。对公职人员侵占草原林地牟取利益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在核查和查处整治过程中,对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任,工作消极应付,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上报或刻意隐瞒不报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深入整治贯彻新发展理念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强化诚信方面狠下功夫,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的重要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在全镇更加鲜明地树立起来。结合违规违法占用、开垦、污染草原林地案件查处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载体和平台,全方位、多层次、无盲区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林业和草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林草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草原的浓厚氛围。
六、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2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2月至3月初)
成立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6月底前)
各嘎查村、二级单位要组织力量在6月底前完成对4类问题的线索排查任务,建立严格的排查问题质量控制机制,确保摸排结果真实准确。排查进展情况(包括阶段性问题清单)每月上报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6月底前,综合协调组根据各专项工作组排查结果和核实情况,研判确定处置整治问题清单和处置整治措施,经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并报旗专项整治排查核查专项组审定后,移交各专项工作组。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检察机关。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1月底前)
专项整治行动要把问题整治贯穿始终。各有关部门按照问题清单和处置整治措施要求,严肃查处每一个违规违法问题,确保查处到位。专项整治启动之初,要集中查处曝光一批严重破坏草原林地典型案件,集中复核纠正一批处罚不当、降格处理、以罚代刑案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肃追责问责。集中整治期间,各专项组每月将整治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四)全面总结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针对违规违法占用、开垦、污染草原林地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健全完善草原林地保护制度,推动形成草原林地保护长效机制。各专项组要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2月1日前报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镇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事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工作大局,事关探索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反腐败斗争,事关我镇当前和长远发展。各嘎查村要把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四个意识”是否坚定、“两个维护”是否牢固的现实检验,强化整改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全力把专项整治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嘎查村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做到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各嘎查村要主动作为、不等不靠,聚焦问题、实化方案,对照问题清单建立专项整治台账,逐条逐项明确整治任务、责任人和时间表。要严格整治标准,根据涉案内容分类加以整治,属于行政处罚的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黑涉恶的要及时上报,发现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发现案件不查处不放过,问题整治不到位不放过,确保问题整治经得起核查、经得起检验。
(三)严格督促检查。各专项工作组要配合协作,建立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督查落实、请示报告和问题线索移交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整治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重点检查整治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顶风作案仍然破坏草原林地的违规违法行为。强化统筹调度,实行月通报制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嘎查村进行通报、约谈,情节严重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追责问责建议,倒逼整治工作任务落实。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嘎查村、二级单位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要及时了解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和隐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草普法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为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附件:乌审召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
: 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乌审召镇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吉仁巴雅尔 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新峰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成 员:脑日布仁庆 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海军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政法委员
张 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宝音图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宝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 丽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朝鲁门 一级主任科员
王忠山 二级主任科员
乌兰苏都 党群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乌力吉森布尔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杨骐瑞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朱敬虎 综合行政执法局教导员
张 飞 书记助理、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主任
阿古达木 镇长助理
斯利木 乌审召镇派出所所长
那苏格 乌审召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项鹏举 乌审召镇法庭庭长
折海军 乌审召镇森林派出所所长
永 红 乌审召嘎查党支部书记
额尔德尼巴雅尔 布日都嘎查党支部书记
曹 吉 巴音陶勒盖嘎查党支部书记
昭日格图 查汗庙嘎查党支部书记
李和平 浩勒报吉村党支部书记
魏亮亮 中乃村党支部书记
卢 伟 巴汗淖尔村党支部书记
高凤生 惠泽社区党支部书记
格勒巴 绿洲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陈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排查核查专项组、案件查处专项组、政策法规专项组、监督执纪专项组5个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做好各项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海军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政法委员
副组长:宝音图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骐瑞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张 飞 书记助理、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主任
达楞巴雅尔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定期筹备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负责加强与市、旗相关整改工作机构沟通联络对接工作,请示汇报有关事项;负责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将整改进展情况报旗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形成报账、交账、查账、销账的完整链条;负责定期向镇领导小组组长汇报整治落实工作进展情况;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排查核查专项组
组 长:宝音图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杨骐瑞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斯利木 乌审召镇派出所所长
那苏格 乌审召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项鹏举 乌审召镇法庭庭长
折海军 乌审召镇森林派出所所长
达楞巴雅尔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永 红 乌审召嘎查党支部书记
额尔德尼巴雅尔 布日都嘎查党支部书记
曹 吉 巴音陶勒盖嘎查党支部书记
昭日格图 查汗庙嘎查党支部书记
李和平 浩勒报吉村党支部书记
魏亮亮 中乃村党支部书记
卢 伟 巴汗淖尔村党支部书记
高凤生 惠泽社区党支部书记
格勒巴 绿洲社区党支部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草原林地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的排查核实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集中研判问题情形,提出整治处置措施,报综合协调组审核。排查核查专项组组建工作专班,具体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案件查处专项组
组 长:陈海军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政法委员
副组长:乌力吉森布尔 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斯利木 乌审召镇派出所所长
那苏格 乌审召镇自然资源所所长
项鹏举 乌审召镇法庭庭长
折海军 乌审召镇森林派出所所长
达楞巴雅尔 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工作职责:按照综合协调组移交的问题整治处置清单,负责查处各类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案件,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规定时限完成查处整治任务。
(四)政策法规专项组
组 长:王宝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朱敬虎 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员
阿古达木 镇长助理
张晓军 乌审召镇司法所所长
工作职责:负责对整治处置措施和整治结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依法依规提出意见建议。根据问题情形和整治工作实际需要,聘请并主动对接法律团队,对相关政策、法规等进行解读和帮助,推动问题整治整改到位。
(五)监督执纪专项组
组 长:张 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娜日娜 镇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置,依规依纪依法全面开展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