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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02/2022-02778 分  类:综合;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2年08月01日 名  称: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召镇“接诉即办”工作嘎查村社区书记负责制(试行)》的通知 文  号:乌召政发〔2022〕57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   现将《乌审召镇“接诉即办”工作嘎查村社区书记负责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审召镇“接诉即办”工作嘎查村社区书记负责制(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1

各嘎查村社区,二级单位:

现将《乌审召镇“接诉即办”工作嘎查村社区书记负责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召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日

 

 

 

乌审召镇“接诉即办”工作嘎查村社区

书记负责制(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党的执政能力,深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接诉即办”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提升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等各方面指标,做到“合理诉求上门办、不合理诉求上门劝、建议意见上门谈”,落实“接诉即办”工作嘎查村社区书记负责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将“接诉即办”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条 为明确责任,提高效率,更好、更快、更优地服务人民群众,结合《乌审旗“接诉即办”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实行嘎查村社区书记负责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拨打政务服务热线的村民,所属嘎查村社区为负责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负责人,由负责人负责回应、办理群众反映问题,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平安建设办反馈办理结果,及时回访群众办理满意度

第三条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高效、优质办理反映事项。

(一)对属于嘎查村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嘎查村社区书记应及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处理相关事项,能答复的,应立即答复。

(二)对疑难事项实行“三上三下”工作流程:接到诉求反馈后,平安建设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报镇主要领导和包村领导下达村书记,明确办理责任人,督促各村落实属地责任;针对村级力量难以解决的,由村书记上报镇主要领导和包村领导,由包村领导调度相关科室集中研判,将支持力量和相关资源下达属地通力解决;针对高频多次过度诉求,经村级初判由平安建设办工作人员上报镇党委签批,“下交”至村民群众公议,公议结果在全村公示,让“接诉即办”回归本源,净化社会风气

)对不符合现行政策法规规定,暂时不能解决的诉求事项,责任人应向诉求人耐心解释,讲清政策,并及时与镇平安建设办沟通,申请延期处理;重复投诉的,应报上级备案。

 对回复群众诉求的办理意见,要简明扼要,有针对性,不得答非所问、敷衍了事。

第五条  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嘎查村社区“接诉即办”工作开展情况。

对嘎查村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力,情节较轻的,由包村领导予以约谈;情节严重的,由镇纪委追究责任

嘎查村社区不履行职责,情节较轻的,由镇党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在相关会议上作检查说明;情节严重的,由镇纪委约谈或追究责任,并在年底实绩考核中扣除嘎查村社区相应分值。

第八条  本制度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具体事宜由镇平安建设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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