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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1549 分  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2年01月05日 名  称:关于印发《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大提效大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国资委发〔2022〕2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旗直各国有企业:   现将《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大提效大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大提效大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5   分享:   

旗直各国有企业:

  现将《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大提效大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大提效大监督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旗委、政府“用好‘三分吸附法’、实现‘三不两当地’”工作要求,高水平高质量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我委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决定在国资国企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大提效、大监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围绕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和主要问题(附件1)开展工作,以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矛盾、纠纷、案(事)件和隐患风险为重点,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主要手段,以“脱皮掉肉”的决心和韧劲,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难题、积案,用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任务

  一一“大起底”。坚持“不回避、敢揭短、勇担当”,围绕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和主要问题(附件1)对本系统久拖未

  决信访案件、陈年积案、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及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反映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起底。各国资国企系统单位要实事求是、起底建账,真正做到问题、矛盾、纠纷、案(事)件100%掌握,100%建账,四类事项100%分离(起底清单、起底汇总清单见附件2)。

  ——“大排查”。在大起底的基础上坚持“全覆盖、零死角、常排查”,围绕专项行动重点领域和主要问题(附件1),每月动态对本系统存在的各类问题、矛盾、纠纷、案(事)件进行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上报及时、化解及时、整治及时(动态排查清单、排查汇总清单见附件3)。

      ——“大化解”按照“建账→对账→消帐”模式,坚持“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综合运用即知即调、分流分调、联管联调为主要内容的“三分吸附法”进行全面调解化解。大起底的问题,年底前要完成90%的化解任务。每月动态排查出的问题要实现动态清零,年底前要100%完成化解任务(化解清单见附件4)

  一一“大整治”。坚持边化解、边整治,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围绕大起底、大排查发现的问题,倒查问题成因,深入查找工作漏洞、制度短板、监管盲区,同步加强制度“废改立”工作,形成“解决一批问题、整治一批漏洞、优化一批制度”的良性循环,彻底摒弃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传统思维、方法、机制,同步建立起与乌审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治理体系,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制度清单见附件5)。

  一一“大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明天再早也是晚、今天再晚也是早”的质效和效率理念,把又快又好标准贯穿专项行动各个环节,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迅速、环环相扣、快步推进、早见成效。

  —一“大监督”。国资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形成上下“一盘棋”思想,主要领导将定期调度和听取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各分管领导要主动抓实抓好分管领域专项行动。各系统单位也要定期调度、抓好落实。做到高站位、严标准,靠前指挥,坚决落实,切实抓实抓好本系统专项行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5日一2022年1月20日)。一要制定工作方案。各国资国企系统单位要根据全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定时间、定任务、定要求,并成立工作专班推进落实。工作方案及专班人员名单要于1月20日前报送国资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要全面动员部署。各国资国企系统单位务必于1月20日前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广泛动员和凝聚各方资源力量,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专项行动工作格局。三要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针对性宣传专项行动,形成齐抓共抓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起底建帐阶段(2022年2月15日前完成第一阶段起底工作,此后该项工作贯穿始终)。一要全面摸清底数。按照“单位不漏事项、行业不漏对象,系统不漏部门、园区不漏项目”的要求,开展全覆盖走访摸底排查,摸清底数、摸清成因、摸清问题。切实做到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二要精准分析研判。加强对问题矛盾纠纷案事件的分析研判,实行“月调度”“零报告”工作制度。2月15日前,各国资国企系统单位将大起底总台账统一报至旗国资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谢伟,19536929962)。2月15日后,转入常态化排查报送阶段。从3月份起,每月25日前报送大排查总台账、当月新增台账和当月已化解台账“三本台账”。旗国资委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三要精准梳理建档。已化解事项要按照“一案一档”和“事责清晰、能简则简”的原则,建立化解台账和档案。未化解事项要及时包案化解,按照“一案一档”原则,落实责任领导,明确化解时限和稳控责任,坚决做到“五个一包到底”。

  (三)集中化解阶段(2022年2月15日一2022年11月30日,贯穿专项行动始终)。一是针对起底发现的疑难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分流分调和联管联调的办法尽快调解化解。特别是信访积案,要坚决做到“三彻底、三统一”,力促“清仓见底”。二是针对动态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即知即调和分流分调的办法尽快调解化解。要自下而上逐级过筛,分层、分类、分级调解处置,确保95%以上的问题即知即调、即发生即解决。三是坚持“边化解、边整治、边提效”,总结好、提炼好、固化好成功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补齐工作短板。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2月1日一2022年12月31日)。全面对标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专项行动进行结果评估,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再聚焦再聚力,认真做好各项收尾工作,总结形成本系统用好“三分吸附法”、实现“三不两当地”的长效机制。各国资国企系统单位要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旗国资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国资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系统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国资国企系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比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组织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工作调度,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是矛盾纠纷化解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管部门必须管信访,管行业必须管稳定”的要求,守土担责、守土负责,知责履职、知责尽职,真正做到一线指挥、一线化解、一线整治、一线见效。

  (三)强化协调联动。坚持国资国企系统同步开展专项行动,上下联动,一体推进。要加强统筹,同心同向,群策群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

  (四)强化监督执纪。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定期不定期对专项行动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集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查处。专项行动成效要及时“上墙”,让群众看得见、看得全、看得懂、能监督。

  (五)强化考核评价。旗国资委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对系统单位进行月通报、季排名。旗国资委将专项行动纳入重点考核内容予以全面考核,对化解成效好、整治效果明显的系统单位和责任干部推荐提拔使用,化解进度慢、效果不明显的系统单位和责任干部要追责问责。

  附件:1.专项行动工作重点领域和主要问题

  2.   起底清单、起底汇总清单

  3.   动态排查清单、排查汇总清单

  4.   化解清单

  5.   制度清单

  6.   专项行动档案资料整理模板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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