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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0202 分  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23年02月14日 名  称: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细化明确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及人员岗位安排的通知 文  号:乌国资委发〔2023〕10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室,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更好地服务国有企业发展,杜绝工作...

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细化明确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及人员岗位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4   分享:   

综合办公室、综合业务室,国有资产综合服务中心,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更好地服务国有企业发展,杜绝工作中的推诿扯皮现象,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市国资委内设科室职能职责,理顺上下工作体系,经国资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在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下设办公室和党建工作办公室;在“综合业务室”下设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室,财务监督与预算收益室,企业改革与政策法规室,资本运营、规划发展与产权管理室,现就具体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同时对人员岗位安排如下: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国资委机关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 

  2.负责对标先进、追赶超越“跑起来、提效能、争一流”工作的统筹协调安排及资料汇总工作; 

  3.负责机关软件正版化、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等工作; 

  4.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 

  5.负责国资委机关采购、财务、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管理和离退休人员工作; 

  6.负责节能减排,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等工作; 

  7.负责创建全国健康促进旗、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机关定点帮扶工作; 

  8.负责双拥和退役军人管理工作; 

  9.组织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及巡视巡察、审计整改等工作,具体工作由相关股室负责; 

  10.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主    任:王刚 

  副 主 任:孟克吉雅 

  工作人员:周燕妮、刘君、蒋敏、温敦高娃、阿拉腾柱拉、呼德尔、蒋彦龙、付艳林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1.负责国资委机关并指导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国资委机关并指导监管企业意识形态(包括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监测研判)、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工作; 

  3.负责国资委机关并指导所监管企业统战和群团工作; 

  4.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主    任:吴文艳 

  工作人员:康春霞、白成成、乌云娜、赛音德乐格尔 

  (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室 

  1.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外部董事、股权代表的管理工作; 

  2.拟定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 

  3.研究制定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企业加强董事会建设; 

  4.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组织人事、人才、教育培训工作; 

  5.健全所监管企业对标体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 

  6.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7.提出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 

  8.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9.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 

  10.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主    任:张乐 

  工作人员:韩永飞、郭爱雄、李彩霞 

  (四)财务监督与预算收益室 

  1.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 

  2.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 

  3.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 

  4.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5.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及发债方案,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 

  6.督促所监管企业报告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7.承担国有资产统计分析、信息发布工作; 

  8.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监督执行等工作; 

  9.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主    任:高军 

  副 主 任:刘慧芳 

  工作人员:郑玉珍、柳卉 

  (五)企业改革与政策法规室 

  1.审核出资企业章程; 

  2.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国企国资政策理论问题研究,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 

  3.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 

  4.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分立等重组和设立方案; 

  5.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6.承担委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事务工作; 

  7.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 

  8.负责普法、依法治旗、综治维稳、全面深化改革、公平竞争审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扫黑除恶、反诈等相关工作; 

  9.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主    任:高林飞 

  工作人员:雷春燕、希林其木格、赵婉婷、张楠 

  (六)资本运营、规划发展与产权管理室 

  1.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 

  2.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 

  3.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4.负责对所监管企业投资进行监管; 

  5.研究提出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科技创新战略的政策建议; 

  6.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 

  7.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 

  8.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9.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非旗属企业的股东职责; 

  10.指导协调所监管企业与地方、部门加强合作; 

  11.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国有产权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12.承担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13.承担出资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 

  14.承担出资企业股权管理工作; 

  15.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16.负责监督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17.协调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18.承担党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主    任:贾建英 

  工作人员:达楞太、蔺丹、贺陆军、谢伟 

  职能职责未尽事宜,另行下发补充通知 

  乌审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4日

 

 

文件下载:乌国资委发〔2023〕10号关于进一步细化明确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及人员岗位安排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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