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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2658 分  类:民族、宗教; 发布机构: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9年04月01日 名  称: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安排的报告 文  号:乌民委发〔2019〕37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全旗上下凝心聚力、实干担当,奋力谱...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安排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4-01   分享:    下载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全旗上下凝心聚力、实干担当,奋力谱写“绿色崛起”新篇章的起始之年,做好全年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按照我旗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文件要求,加强民族事务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不断增强我委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公信力和亲和力,大力提高干部队伍业务水平,为圆满完成全旗民族工作、蒙古语文工作各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组织保障、能力保障和机制保障。围绕以上总体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旗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   

  (二)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引导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督促全体干部下载注 册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APP,专人管理,有组织、有系统地开展学习。   

  (三)建立“民委微信党校”学习交流群,常态化开展学习传达实践科学理论、民族团结相关内容   

  (四)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 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一岗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层层到位,持续推动任务责任落实。   

  (五)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党组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1 次,并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党组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六)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并处置网站平台出现的有害、敏感、负面信息。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   

  (七)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认真梳理排查民族领域,严防歪曲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等言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民族领域问题社会市面用文不规范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妥善解决。   

  (八)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国旗国徽、党旗党徽、团旗团徽。   

  (九)加强互联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范完善微信、QQ等平台的管理,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强化党员干部在网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坚定性,严防因不良网络行为引发网络意识形态问题。   

  (十)完善涉旗网络舆情及网络意识形态应急预案,优化提升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加强重点环节检查,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十一)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巡视巡查整改,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防止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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