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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3381 分  类:民族、宗教;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06日 名  称: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第38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民委发〔2021〕18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现将《第38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第38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6   分享:    下载

各经济开发区,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现将《第38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活动月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形式(附图片资料)报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联系人:乌洞图雅 

  联系电话:0477-7210509,15247711919 

  工作动态信息邮箱:Wmsj139@163.com 

  地址:旗党政区6号楼D座203办公室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   

 

第38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9月是我市第38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生动实践,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必然要求,是巩固提升我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成果的有力举措。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内涵,丰富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 

  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着力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共同发展经济社会事业、共同创造美好生活上来,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成果,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凝聚磅礴力量。 

  二、活动主题 

  “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9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召开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精神。遴选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宣讲能力强的领导干部、民族理论政策领域专家学者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等组成宣讲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面对面、互动式的巡回宣讲活动。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鼓励苏木镇成立专门宣讲队伍开展宣讲活动。 

  (二)在全旗范围内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坚持线上线下互联互动,线上利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全社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线下精心策划竞赛方式,探索党政机关、企业、中小学等分组方式,积极筹办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加强与各苏木镇各部门的合作,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确保竞赛实现良好的覆盖面和参与度。鼓励各苏木镇各部门从实际出发,举办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要勇于创、突出特色、注重实效,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植根于本土,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推动力。 

  (三)举办“各族儿女心向党媒体行”主题采访活动。组织主流媒体深入一线,以实地采访体验感受的方式,深度挖掘各级机关、企业、农村牧区、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的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和模范事迹,总结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创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巩固提升我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成果。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积极选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加强典型发现和提炼总结,积极组织开展采访活动。 

  (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结对社区和嘎查村,做好结对包联和志愿服务等工作,重点在产业发展、创业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帮助,让各族群众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富有特色的公益性活动,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交流的桥梁。 

  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立足实际,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民生需求,直面各族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集中精力办成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好事实事,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使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举措,切实把做好活动月工作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实抓细。要及时部署、迅速行动,确保第38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把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转变为常态化的措施加以推广,着力构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丰富活动形式。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搭建各类平台、创工作手段,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滴灌式”精准宣教。坚持重心下移,延伸创建工作触角,打通创建工作走进基层走进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实现干部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全覆盖。要积极指导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和教育作用。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报道本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情况,对活动月中涌现出的工作亮点和典型事迹要积极宣传推广。开展“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讲述活动,讲好鄂尔多斯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广泛采取网络直播、网络视频、网络答题、网上互动等形式,营造网上网下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四)统筹疫情防控。各苏木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避免人员集聚,坚决防止出现疫情传播扩散等情况。 

 

     乌审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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