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能源企业:
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监管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加强全旗能源行业安全工作,确保能源企业安全生产,制定并印发《全旗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乌审旗能源局
2020年4月16日
全旗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制度
一、参会人员
乌审旗能源局局长、副局长,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能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以及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
二、会议内容
会议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通报能源企业安全监管情况;分析研判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制定相应对策措施;交流先进经验;审议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推动全旗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会议要求
1.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特殊情况时,也可组织召开会议。
2.会议需提前2天通知成员单位,由安监室拟定会议议题、会期、会议地点和出席会议人员。 3.会议需研究内容,必须提前2天印发给参会单位,由安监室确定汇报内容范围,各企业和相关股室根据确定的会议内容准备汇报材料。
4.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时,需向旗能源局主要领导请假,并委托其他班子成员出席。
5.会议形成的决议、意见由办公室和安监室共同负责撰写印发会议纪要,各参会单位必须执行会议形成的决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