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能源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2808 分  类:其他;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能源局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17日 名  称:关于印发《乌审旗能源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能局发〔2022〕4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二级事业单位:   现将《乌审旗能源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

关于印发《乌审旗能源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17   分享:   

各股室、二级事业单位:

现将《乌审旗能源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务必将责任牢记在心、落实到位,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乌审旗能源局

                                                     2022617

 


乌审旗能源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分解方案

 

为深入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细,按照旗纪委十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乌审旗能源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责任层层传递,任务层层落实,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旗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清单明责,履责尽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为推动我旗能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绿色崛起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体责任分解

 (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责任

1.认真学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领导,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学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机关党建全过程。(牵头领导:赛音朝克图,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2.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能源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措施。对党风廉政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及科室。(牵头领导:赛音朝克图,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3.实行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定期检查各科室党风廉政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牵头领导:赛音朝克图,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4.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不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及时传达旗委、旗纪委关于党风廉政部署精神。(牵头领导:赛音朝克图,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5.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纪实、督办工作,做到工作纪实留痕,过程全程监督。(牵头领导:赛音朝克图,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6.建立健全与派驻纪检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及情况沟通机制,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会议和重要工作任务,及时沟通联系,加强派驻纪检组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业务的指导。(牵头领导:赛音朝克图,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7.每季度向派驻纪检组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每半年分别向旗委和旗纪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对派驻纪检组督查问题反馈的整改,做到有方案、有台账、有措施、有效果、有追责。(牵头领导:赛音朝克图,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8.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旗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办法,加强对我局干部职工“四风”新问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的监督、纠正、整治,加强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牵头领导:赛音朝克图,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的宣传,加强干部职工的党规党纪、正反典型及廉政教育。(牵头领导:赛音朝克图,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10.带头执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廉政谈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个人事项报告、干部任用推荐等制度落实。坚持每年谈话不少于2次。(牵头领导:赛音朝克图,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签字背书”制度,做好学传达、研究部署、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研究部署不少于4次。(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2.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每季度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3.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全年不少于2次。(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4.每年为本单位党员讲党课不少于1次。(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6.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身边人及亲属,主动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7.定期向旗委、旗纪委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三)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

1.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中,加强廉政教育、加强纪律作风改进,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2.每季度研究、部署、检查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3.每季度专题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4.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三、具体任务分工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责任落实

1.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我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措施。对党风廉政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及科室,实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台帐销号管理制度。(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2.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及存在问题。每半年向旗委、旗纪委汇报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3.坚持廉政谈话。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4.每年配合支持纪检组工作,重大事项及重要会议,及时邀请纪检组到会指导,加强沟通联系,对纪委、纪检组反馈问题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台账、有成效。(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政治建设贯彻于机关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员始终,切实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责任领导:王伟军)

2.健全完善党内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水平,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责任领导:王伟军)

    3.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各项制度,落实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责任领导:王伟军)

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定。(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5.坚持党内谈话制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6.党员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报告变更个人有关信息。(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7.对单位的人事任免、后备干部选拔等重大决策事项及时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建议,为发现问题、监督检查提供支持。(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三)强化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市、旗配套规定,加强对“四风”新问题,干部职工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纪律作风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在节日节点期间开展暗查暗访,加强对违反规定公务接待、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违规宴请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一经查实,点名通报,严肃问责。(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2.每月至少开展1次工作纪律监督检查。(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3.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固定资产、财务管理、请销假、请示报告、会议培训等制度,结合旗委、旗人社局关于纪律作风方面规定,修订完善单位内部相关制度。(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4. 建立和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发现并纠正干部存在的“小节”问题。(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王伟军)

5.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雁过拔毛式腐败、“四官”问题等问题集中整改,健全完善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研究细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王伟军)

6.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责任领导:王伟军)

7.解决好群众切身利益,拓宽监督渠道,积极参加第三方社会监督评价工作,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收集汇总、梳理排查、限期办结,形成问题整改台帐。(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8.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信访举报登记办理反馈程序,做好信访台账,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责任领导:王伟军)

(四)夯实廉政教育,筑牢防腐底线

1.加强党史学教育、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纪、警示教育案例及“两准则四条例”及监察法等的宣传教育。(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2.制定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计划,每月专题学不少于1次,每季度开展警示教育1次。筑牢党员干部抵御腐败的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责任领导:王伟军) 

3.加强廉政提醒。在节假日前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利用微信群、短信平台发送廉政提醒信息,加强教育与督促。(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4.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对楼道、办公室的廉政宣传“警句”,进行更换调整,基本形成办公场所有反腐倡廉宣传栏,楼道有“廉廊”,办公桌有廉政桌牌的廉政文化氛围。(责任领导:王伟军)

5.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活动,教育管好身边及亲属,树立起道德高尚、健康向上、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干事创业、充满正能量的良好家风。(责任领导: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五)规范权力运行,强化风险防控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落情况的监督,建立完善“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公正公开”的工作机制,规范决策程序,防止利益冲突。(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

2.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实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针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推进制度完善创新。(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4.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进行再梳理,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完善风险防范内控体系,抓好机关重要岗位、重点人员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从源头遏制腐败。(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5.干部职工人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增强全体干部职

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6.认真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及信息反馈工作,建立健全整改台账。(责任领导:赛音朝克图、王伟军、杨发俊、李向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在组织推进和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根据工作要求,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分析研判,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协调推进重点工作任务,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学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好领导班子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教育、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股室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我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三)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采取措施不力的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进行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人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

   (四)加强沟通配合。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对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点任务、关键环节多沟通多请教,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重大决策事项及时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建议,认真及时整改纪检组在日常督导工作中反馈的意见建议,配合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合力抓好廉政建设工作。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乌审旗能源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doc

上一篇: 乌审旗能源局关于印发开展庆祝建党101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乌审旗能源局关于成立全旗煤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