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委员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各企事业单位:
当前,我旗各地气候湿润,土壤墒情较好,为抢抓有利时机,结合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重点区域绿化和义务植树造林等工作,大力推进秋季植树造林工作,确保全年植树造林任务圆满完成。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秋季义务植树工作安排
(一)旗直机关义务植树工作安排。旗直机关、各直属单位要自行组织干部职工深入“3+1”互助共建联系点,进行秋季义务植树工作,地块由帮扶联系单位、嘎查村共同负责落实,造林面积、树种不作具体要求,帮扶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义务植树工作完成后,报旗林业局登记备案。
(二)各苏木镇、各开发区(园区)及所属企业义务植树工作安排。各苏木镇、各开发区(园区)及所属企业要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自行安排秋季义务植树,所需地块由所在地苏木镇落实,应选择适合秋季造林的树种进行秋季义务植树造林,义务植树工作完成后,报旗林业局登记备案。
(三)嘎查村及农牧民义务植树工作安排。各嘎查村要积极组织适龄农牧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重点对2015年春季义务植树地块进行补植,封冻前在沿路沿线宜林地块设置沙障并栽植沙柳等灌木。
(四)长庆气田所属项目部义务植树工作安排。旗能源基地办要协助旗林业局指导长庆气田所属项目部对2015年春季义务植树地块进行补植。
二、重点工程造林工作安排
旗林业局要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完成2014年全旗重点工程造林任务和2015年具备实施条件的重点工程造林任务,并对历年重点工程造林项目地块进行补植。同时,对具备浇水、禁牧、群众积极性高的造林地块,旗林业局负责提供山桃、山杏、饲料桑、竹柳等苗条。
三、其他事宜
(一)确保栽植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抓好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确保做到栽一棵、活一棵。秋季义务植树活动结束后,由旗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实施单位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二)加大宣传力度。植树期间,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全民义务植树氛围,使义务植树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严守廉政规定。各单位领导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各单位职工全员参与,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餐饮、植树工具、交通工具全部由个人自理,不发补助。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