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相关部门:
根据《2017年乌审旗党政主要领导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7年乌审旗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办法》(乌计组字〔2017〕3号)《2017年全旗爱国卫生暨创卫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通知》(乌爱卫会发〔2017〕11号)和《乌审旗创建自治区健康旗健康村镇工作实施方案》(乌爱卫会发〔2017〕14号)相关要求,旗人民政府决定对全旗6个苏木镇和旗直相关部门,2017年度人民健康状况保障工作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一)人民健康状况保障工作相关内容。《2017年全旗爱国卫生暨创卫工作目标任务分解通知》和《乌审旗创建自治区健康旗健康村镇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内容。《2017年乌审旗党政主要领导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7年乌审旗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估办法》(乌计组字〔2017〕3号)贯彻落实情况。
二、考核方式
查阅资料(包括相关文件、记录、资料、图片等),实地察看,入户走访等方式。
三、考核组成员
考核验收组长由旗政府督查室主任张瑞峰担任,副组长由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郭俊和爱卫办主任白高军担任,考核组成员由旗卫计局和爱卫办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联系人:王玲燕 13847371089
四、行程安排
2018年1月5日开始,预计6天左右。
五、相关要求
(一)各苏木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考核组开展工作,提前沟通对接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安排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考核组在考核过程中要突出问题导向,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考核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真实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核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考核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考核组人员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及我旗配套规定。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