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全旗秋季义务植树造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
2018年全旗秋季义务植树造林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迅速掀起秋季植树绿化高潮,结合全旗绿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打造宜居宜业生态型文化品质城镇”要求,紧密结合重点区域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弘扬植绿、兴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为绿色乌审在新时代实现“绿色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计划完成2018年秋季义务植树造林和重点区域绿化任务9万亩,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片负责的原则,每个苏木镇造林任务为1.5万亩,以种植沙柳、灌木平茬为主;重点区域绿化区块为乌审召镇(原第一化工厂)北碱湖滩补植补种绿化任务,由旗林业局组织实施,以种植红柳为主。
三、组织形式。
由各苏木镇自行组织本辖区所属企业、嘎查村、包扶单位进行集中造林。
四、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10月29日—11月04日为集中植树阶段;11月05日—11月15日为全面验收阶段。
(二)实施范围。各苏木镇、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在适宜地块组织开展造林任务。
(三)参加人员。全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企业职工、农牧民、长庆气田所属项目部企业职工。
五、任务工作安排
1.各苏木镇和嘎查村。各苏木镇和嘎查村自行确定植树地块,每个苏木镇需完成义务植树1.5万亩;嘎查村义务植树任务由苏木镇视情况具体安排,地块由嘎查村负责落实,如本嘎查村无造林地块的,可与所属苏木镇协商在重要交通道路两侧绿化,任务以国家造林规程标准折算,嘎查村造林任务由“3+1”帮扶单位和嘎查村共同完成。
2.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所属企业。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纳林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萨拉乌苏文化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在适宜地块自行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六、技术要求
(一)树种选择。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主要以灌木为主,如沙柳、红柳等。
(二)苗木标准。沙柳小头直径Ø0.5cm、H=60cm;红柳小头直径Ø0.5cm、H=40cm。
(三)种植、平茬要求。
1.灌木种植要求:株行距为1×3米,每穴3株,栽植后表土覆盖2cm左右,所有种植灌木地块必须设置沙障,沙障设置以带状方式进行,带状间距3米。
2平茬抚育改造要求:
(1)沙柳、杨柴平茬抚育改造模式要根据退化林地的实际情况,对退化的沙柳及杨柴等灌木树种进行平茬复壮更新,平茬强度为70%。
(2)平茬方式为隔带平茬,带宽为20米,带间距为20米。
(3)平茬抚育时间为地面封冻后进行平茬作业,平茬强度为35%。
(4)沙柳平茬要求贴地平茬,茬高不能超过5 cm,茬面切割整齐不能将茬口撕裂。杨柴平茬可用镰刀在秋季进行收割,茬高与地面齐平。
(5)平茬后要做好禁牧工作,确保林木旺盛生长。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人民政府成立2018年秋季义务植树工作领导小组。由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旗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樊坤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与旗直单位、各苏木镇、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各小组之间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秋季义务植树造林工作:
1.技术服务组。责任单位为旗林业局。负责苗木把关,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2.宣传报道组。责任单位为旗委宣传部、旗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乌审报社。负责全旗义务植树的宣传报道工作。
3.交通保障组。责任单位为旗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植树沿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4.监督检查组。责任单位为旗林业局、旗委督查室、旗政府督查室。负责义务植树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确保栽植质量。在植树期间,旗林业局技术组专业技术人员要进行实地技术指导。
(三)完善档案管理。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义务植树基地选址确定后将地理坐标于11月4日下班前报送旗绿委办,所有档案材料、作业设计由旗绿委办登记造册。
(四)加强督查落实。植树造林期间,旗人民政府督查室、林业局绿委办组织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植树造林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瞒报谎报、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加大宣传力度。植树期间,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全民义务植树氛围。
(六)严守廉政规定。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各单位职工要全员参与,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餐饮、植树工具、交通工具全部由单位自备。
(七)及时报送信息。各苏木镇在活动期间每日下午4点前需向旗绿委办报送一次进展情况,信息内容要有数据、文字说明及亮点照片。乌审旗林业局绿委办联系人吴乐瑶;联系电话18747729025;邮箱:10488463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