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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106/2018-00833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电子政务中心 发文日期:2018年10月26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旗秋季义务植树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18〕67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全旗秋...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旗秋季义务植树造林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6   分享:   

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企事业单位: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全旗秋季义务植树造林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6

 

 

 

2018年全旗秋季义务植树造林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持续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迅速掀起秋季植树绿化高潮,结合全旗绿化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打造宜居宜业生态型文化品质城镇”要求,紧密结合重点区域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弘扬植绿兴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形成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为绿色乌审在新时代实现“绿色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工作任务

计划完成2018年秋季义务植树造林和重点区域绿化任务9万亩,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片负责的原则,每个苏木镇造林任务为1.5万亩,以种植沙柳灌木平茬为主;重点区域绿化区块为乌审召镇(原第一化工厂)北碱湖滩补植补种绿化任务,由旗林业局组织实施,以种植红柳为主。

组织形式。

由各苏木镇自行组织本辖区所属企业嘎查村包扶单位进行集中造林。

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10291104日为集中植树阶段;1105日—1115日为全面验收阶段。

(二)实施范围。各苏木镇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在适宜地块组织开展造林任务。

(三)参加人员全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企业职工农牧民长庆气田所属项目部企业职工。

任务工作安排

1.各苏木镇和嘎查村。各苏木镇和嘎查村自行确定植树地块,每个苏木镇需完成义务植树1.5万亩;嘎查村义务植树任务由苏木镇视情况具体安排,地块由嘎查村负责落实,如本嘎查村无造林地块的,可与所属苏木镇协商在重要交通道路两侧绿化,任务以国家造林规程标准折算,嘎查村造林任务由“3+1帮扶单位和嘎查村共同完成。

2.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所属企业。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纳林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萨拉乌苏文化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在适宜地块自行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技术要求

(一)树种选择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主要以灌木为主,如沙柳红柳等。

(二)苗木标准。沙柳小头直径Ø0.5cmH=60cm;红柳小头直径Ø0.5cmH=40cm

(三)种植平茬要求。

1.灌木种植要求株行距为1×3米,每穴3株,栽植后表土覆盖2cm左右,所有种植灌木地块必须设置沙障,沙障设置以带状方式进行,带状间距3米。

2平茬抚育改造要求:

1)沙柳杨柴平茬抚育改造模式要根据退化林地的实际情况,对退化的沙柳及杨柴等灌木树种进行平茬复壮更新,平茬强度为70%

2)平茬方式为隔带平茬,带宽为20米,带间距为20米。

3)平茬抚育时间为地面封冻后进行平茬作业,平茬强度为35%

4)沙柳平茬要求贴地平茬,茬高不能超过5 cm,茬面切割整齐不能将茬口撕裂。杨柴平茬可用镰刀在秋季进行收割,茬高与地面齐平。

5)平茬后要做好禁牧工作,确保林木旺盛生长。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人民政府成立2018年秋季义务植树工作领导小组。由旗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旗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樊坤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与旗直单位各苏木镇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及各小组之间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秋季义务植树造林工作:

1.技术服务组。责任单位为旗林业局。负责苗木把关,技术指导,检查验收。

2.宣传报道组。责任单位为旗委宣传部旗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乌审报社。负责全旗义务植树的宣传报道工作。

3.交通保障组。责任单位为旗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植树沿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4.监督检查组。责任单位为旗林业局旗委督查室旗政府督查室。负责义务植树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确保栽植质量在植树期间,旗林业局技术组专业技术人员要进行实地技术指导。

(三)完善档案管理。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义务植树基地选址确定后将地理坐标于114日下班前报送旗绿委办,所有档案材料作业设计由旗绿委办登记造册。

(四)加强督查落实植树造林期间,旗人民政府督查室林业局绿委办组织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植树造林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瞒报谎报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加大宣传力度植树期间,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全民义务植树氛围。

(六)严守廉政规定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各单位职工要全员参与,杜绝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餐饮植树工具交通工具全部由单位自备。

(七)及时报送信息。各苏木镇在活动期间每日下午4点前需向旗绿委办报送一次进展情况,信息内容要有数据文字说明及亮点照片。乌审旗林业局绿委办联系人吴乐瑶;联系电话18747729025;邮箱:104884639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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