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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综合;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政务服务局 发文日期:2009年07月21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嘎鲁图镇城镇标准地名的通知 文  号:乌政发〔2009〕2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嘎鲁图镇城镇标准地名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㈠标准...

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嘎鲁图镇城镇标准地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21   分享:    下载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嘎鲁图镇城镇标准地名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㈠标准地名公布后,全旗各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文、书籍、地图、广告、标牌上使用地名时,都要采用此次公布的标准地名,不得擅自更改。

  ㈡制作地名标牌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地名标牌样图的通知》(内民政划〔2001〕80号)规定要求执行。

                       

                                              二○○九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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