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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381 分  类:综合;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乌审旗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17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2023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23〕8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审旗2023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方案》印发给你...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2023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7   分享: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审旗2023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贯彻落实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17

 

 

乌审旗2023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文明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进一步激发全民爱绿、护绿、建绿的热情,迅速掀起春季绿化活动的高潮,加快我旗生态建设步伐,改善生态环境,进而推动全义务植树造林活动深入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全面推行林长制建设为目标,维护林业生态安全为主线,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注重实效、提升绿量、巩固成果”的原则,统筹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增加碳汇,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为建设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和推动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形式

由旗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旗林业和草原局具体负责技术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片负责原则,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各部门认真完成春季植树造林任务。

三、活动时间

旗直机关单位及企事业单位2023年春季集中义务植树时间3月27日4月7日。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各嘎查村2023年春季义务植树时间为3月20日—4月20日。

四、工作任务

(一)县级领导旗直机关单位及企事业单位县处级领导和旗直机关单位干部在苏力德苏木呼和芒哈嘎查集中进行义务植树活动,树种为樟子松,亩数为350亩,株数为20000株乌审旗人民武装部和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双拥林、退役军人义务植树基地进行义务植树。除集中植树任务外,各单位还应与3+1互助共建嘎查村共同完成嘎查村义务植树任务。

(二)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嘎查村及驻地企业。在自行协调义务植树地块内进行集中义务植树,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完成不少于100亩的义务植树任务,各嘎查村完成不少于30亩的义务植树任务。未安排造林任务的企业,由属地苏木镇负责组织开展春季义务植树造林,苗木自备。

)社会团体及广大农牧民。积极开展“幸福林”“青年林”“巾帼林”“亲子林”“企地互助林”“生态示范林”等主题造林活动。植树地块自行协调落实,旗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提供部分苗木提倡广大农牧民在自家房前屋后植树造林,并鼓励其参与苏木镇和嘎查村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活动。

五、技术要求

(一)苗木供应县处级领导、旗直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乌审旗人民武装部乌审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义务植树苗木由旗林业和草原局统一提供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企业、各苏木镇、嘎查村集中义务植树造林苗木自备。对于造林积极性高的农牧民、造林示范户等可由旗林业和草原局提供部分苗木

(二)苗木要求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宜乔则乔,宜灌则灌阔叶乔木树干通直,根系完整,针叶树种顶牙饱满,层间距适中,冠形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樟子松带营养杯。

(三)栽植要求。乔木株行距3m×4m,浇水圈直径1m灌木株行距1m×6m。

六、保障措施

(一)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开展2023年春季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活动,保证栽植成活率,做到栽一棵、活一棵、保一棵。旗直机关单位及企事业单位造林前提前联系旗林业和草原局技术指导员,旗林业和草原局做好统筹协调苗木把关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并会同旗党政两办督查室负责义务植树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旗委宣传部负责义务植树宣传报道旗公安局、交管大队负责植树期间沿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确保栽植质量。在造林期间,旗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技术指导(总协调:15947653500焦智权13947797315技术指导员详见附件表(劳动工具自带)

(三)强化宣传报道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义务植树基地选址确定后将地理坐标于420日前报送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所有档案材料、作业设计由旗林长制工作股登记造册。各苏木镇在活动期间每日下午4点前需向旗林业和草原局报送进展情况,要有数据文字说明及亮点照片(联系人屈敏0477-758190018947071361邮箱1767764582@qq.com

(四)强化督查落实。植树造林期间,旗党政两办要重点督查植树造林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瞒报谎报、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五)做好安全生产。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人员安全,在参加义务植树期间应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进入草原林区后,不得吸烟和使用明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造林过程中规范使用造林工具,不得从事与造林活动无关事项,注意人身安全。

 

 

 

 

 

2023年全旗春季义务植树造林活动任务分解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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