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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4383 分  类:卫生;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乌审旗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3年04月12日 名  称: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国家卫生县复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及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政办发〔2023〕2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审旗国家卫生县复审、国家卫生乡...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国家卫生县复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及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2   分享: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审旗国家卫生县复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及复审工作实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2

 

 

           乌审旗国家卫生县复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复审工作实施

 

根据2021版《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爱卫办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和复审工作的通知》(内爱卫办发20232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旗将要迎接国家卫生三轮复审以及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及复审评估。为全面做好各项迎检工作,进一步提升国家卫生长效管理水平,确保高水平通过国家卫生县复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及复审验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府发2022149号)为依据进一步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政府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法制规范、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国家卫生县复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及复审工作与促进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确保顺利通过,开创我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及组织机构

依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开展创建及复审工作,内容包括: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市容环境卫生生态环境、重点场所卫生、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及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7个方面。各苏木镇、旗爱卫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标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一)组织机构

为全面加强对国家卫生县复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及复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乌审旗国家卫生县复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及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员如下:

  长:       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旗长

副组长: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常玉君     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何乌兰     旗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解小军     政协委员会副主任

乌兰巴特尔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

斯庆图娜拉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旗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高利军     旗委办公室副主任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傲特根锁   团旗委书记

白和其     旗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旗妇合会主席

杨志远     旗财政局局长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吴国春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旗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旗住房和局局长

呼日亚图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小东     旗水利局局长

王耀强     旗司法局局长

吉仁巴雅尔 旗农牧局局长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党新峰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梁国军     旗城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边宏耀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

            王占永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耀东     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徐康祥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苏都毕力格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嘎鲁图镇镇长

王浩宇     乌兰陶勒盖镇镇长

斯楞格     图克镇镇镇长

杨小明     乌审召镇镇长

陈海军     苏力德苏木苏木长

特日格勒   无定河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斯庆图娜拉同志兼任。

(二)共性目标任务

1.各苏木要建立规范的“国家卫生乡镇”相关软件档案,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社区要建立规范的“国家卫生”相关软件档案2022—2023年软件资料进行查漏补缺。

2.做好本部门和卫生责任区的组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健康教育、控烟禁烟、病媒生物防治创建、复审宣传等工作。本单位及责任区垃圾桶要整洁密闭,摆放整齐,垃圾日产日清,厕所整洁卫生,庭院绿化美化,绿化带内无垃圾,路面硬化、平坦健康教育要有控制吸烟的宣传内容职工对“国家卫生“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复审、健康教育、控烟等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

(三)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1.旗爱卫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各苏木镇做好软件档案及实地创建经常性督导检查工作。                                       

2.各苏木镇:加大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力度做好社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对照《国家卫生乡镇标准》逐项逐条落实具体责任人,全力抓好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创建“国家卫生的无定河镇、苏力德苏木、乌审召镇、乌兰陶勒盖镇及迎接复审的图克镇要全面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高水平通过“国家卫生创建及复审。     

3.旗委宣传部:负责在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国家卫生“国家卫生乡镇”等工作内容,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4.旗住建局:负责结合全旗城建重点工程和镇区规划建设,抓好亮化、美化和相关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工作,路灯亮灯率要100%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路面平坦、完好城市立面整齐建筑(待建、拆建)工地围挡要规范,出入口硬化并有清洗设施,无积存生活垃圾现象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城乡结合部和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力度(苏木镇配合)

5.旗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对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规范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6.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1负责建成区内垃圾箱、果皮箱、公共卫生间等环卫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公共卫生间要标识要规范,不应使用“厕所”二字,管理人员信息要上墙,有标准的禁烟标志,有宣传海报,在距离卫生间远的地方要设置指示牌清洁保洁队伍人员着装规范,作业工具实用,主要街道不低于16小时保洁,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运输全部实行密闭化,做到无散落垃圾和积存污水,无苍蝇孳生建成区内各餐饮场所餐厨垃圾全部做到规范化收集处理做好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的监测工作生活垃圾、粪便处理厂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无害化处理率要100%。2建成区绿地绿化整齐,保养良好,绿化带无垃圾镇区河道、湖泊等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在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巩固国家卫生县公益广告配合旗爱卫办在公园设置“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步道”标牌。

7.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加大城市管理执法力度,整治市容市貌,拆除违章建筑,严肃查处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丢乱扔、乱停乱放等现象严格落实“门前五包”制度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户外广告、牌匾设置规范。

8.卫生健康委员会:在镇区醒目位置制作“国家卫生县”标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及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做好重大疫情

和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的技术指导和“四害”密度的监测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管理免疫门诊制度上墙,程序清晰预检分诊点标识明显,有医护人员值守发热与肠道门诊设置规范,标识清楚,有医护人员值守医疗废弃物储存按规定安全贮存,标识明显抓好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行业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和各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

9.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局:负责加强对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和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查处生产企业乱倒工业废弃物、乱排工业废水废气等行为。

10.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全旗食品和药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餐饮业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强对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监督与管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市场的良好秩序,农贸市场醒目位置要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农药残留公示牌,市场内要设置公共卫生间指引牌流动商贩和早夜市管理要做到定时定点定品种管理,餐饮摊点亮证经营,散装食品摊贩有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措施重点抓好“五小行业”中小食品加工及经营单位的监督和规范管理工作。

11.旗教体局:负责抓好全旗各学校的卫生及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安排好健康教育课程,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改善各学校

的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质量,净化、绿化、美化校园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全旗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加强对全民健身场馆设施的管理与环境卫生监管工作。

12.旗文旅局:负责抓好“五小行业”中网吧、小歌舞厅等文化场所的卫生消毒工作做好电影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与禁烟宣传工作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卫生管理和废弃物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13.融媒体中心:负责在旗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设置健康教育栏目,并由专人负责,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科普知识宣传。

14.旗公安局(交警队):负责做好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确保交通护栏、标志完好,做好城镇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配合旗直各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

15.旗交通局:负责重点加强管辖范围内的镇区出入口公路两侧、汽车站内及周边等地的环境卫生整治,加强车站公共卫生间的管理,设置指示牌候车室、公交车设立固定的健康知识宣传栏设置的电子屏幕、公益广告要有巩固国家卫生和健康教

育的内容,强化对出租车司机的创卫复审培训,向广大群众普及卫生科普知识。

16.旗农牧局:加强对全旗畜禽定点屠宰的管理工作负责积极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农药、兽药使用知识宣传活动,做好相应的监测工作合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农贸市场。

17.发改委:做好粮食调拨、运输、储存等环节中的科学灭鼠、灭虫工作,确保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减少粮食损失,保证粮食安全

18.旗水利局:负责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加强对河道、湖泊等水面的清洁和监督管理工作。

19.旗财政局:负责给予爱国卫生运动和巩固国家卫生工作经费支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将爱国卫生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0.旗委、政府督查室、司法局:会同旗爱卫办做好国家卫生县复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及复审督查工作,做好我旗爱国卫生工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

21.旗总工会、团旗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广泛动员组织广大职工、共青团员、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国家卫生县复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及复审工作,加强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2.其它部门和单位:按照旗爱卫会的要求,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做好各自职责

内的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配合。各苏木镇及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国家卫生县复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及复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我旗城镇卫生水平,完善城镇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旗“一盘棋”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及其它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旗上下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苏木镇及旗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要求,及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细化任务目标,查摆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分工,精心谋划实施。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属地管理、属地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制,并将创建复审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措施不力、影响创建复审工作的相关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突出重点环节,抓好专项整治。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的整治工作。一是抓好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由旗住建局牵头,重点整治社区、城乡结合部及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二是抓好农贸市场的集中整治,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加强农贸市场                                       

规范管理,更新完善各种设施,保持市场环境清洁卫生。三是抓好“五小”行业等公共场所卫生的集中整治,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加大卫生监督力度,规范整顿不达标的单位和“五小”行业单位。四是抓好居民住宅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由旗住建局牵头,重点整治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卫生

 

   相关解读:解读乌审旗国家卫生县复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及复审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复审任务分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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