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对生态文明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扎实开展我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根据《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自治区、市、旗
节能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节能目标
以科学合理消费和提高资源效率为核心,以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为抓手、以节水、节电、节油为重点,在机关工作中厉行节约,杜绝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我局创建节约型单位。根据我旗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进度完成情况,确定我局2024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目标为: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24%以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44%以上,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同比下降2.3%以上,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1.2%以上。
二、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首先要实现减量化,通过合理分类,减少进入填埋场和焚烧厂的垃圾总量,鼓励干部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包装消费,从源头上控制垃圾产生量。其次是资源化,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率,像将废纸、塑料瓶、金属等精准分类回收后再加工利用,变废为宝。再者是无害化,对于有害垃圾,如废旧电池、含汞荧光灯管等进行严格分类处理,避免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居民健康。同时,还需提高干部职工及家属参与度,使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较高水平,形成全单位自觉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工作目标
(一)第一季度拟定工作计划,成立领导小组,完成局机关2023—2024年度能源消费情况统计工作,确保局机关2024年度节能减排工作顺利进行。
(二)第二季度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期间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
(三)第三季度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
(四)第四季度总结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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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