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扫黑办:
根据《乌审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准备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先后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国土工作实际,对国土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强化线索摸排,强化精准打击,强化源头治理,强化责任落实,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了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质量、进度和效果,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事业单位、国土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查摸排情况,组织并开展宣传活动等工作。研究制定了《乌审旗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工作步骤、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等,要求各相关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基层国土所要统一思想认识,做到学习深一步、谋划早一步、工作前一步,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同时,出台了《乌审旗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制度》《乌审旗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责任制》《乌审旗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报送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开展集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为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高效开展,我局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设立举报信箱、设置专项斗争宣传栏,并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QQ群和微信圈等多种途径宣传扫黑除恶斗争,通过广泛宣传,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良好舆论氛围。在“4.22世界地球日”“6.5环境保护日”“6.25土地日”“三下乡”以及平安建设月活动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条幅5条,出动宣传车2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物品3000余份。
(四)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我局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全旗土地征迁、矿山开采、地灾治理、土地整治项目、信访事项、土地违法案件等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是畅通举报路径。设立“扫黑除恶”举报信箱和监督举报电话,及时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深入走访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深入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开展走访调查,发放调查问卷表,从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线索。三是集中研判深挖。对近年来涉及国土资源的信访事项、违法案件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截至目前,未发现国土资源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此外,我局在动态巡查过程中,发现一些挖砂取土等违法行为,均予以及时制止,但不涉及涉黑涉恶问题。
(五)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聚焦国土资源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进行严厉打击。一是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中,煽动农牧民闹事阻碍项目建设等黑恶势力行为。二是农村牧区宅基地分配中,“村霸”“乡霸”等强占、多占土地等黑恶势力行为。三是征地拆迁过程中,雇佣黑恶势力激发征地冲突,或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以获取利益,或是恶意挑唆村民阻碍征迁等黑恶势力行为。四是矿山开采中,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偷采矿产资源等黑恶势力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工作;二是继续加强与旗直相关部门联动机制;三是继续加大问题线索摸排的力度;四是继续加强动态巡查力度,制止挖沙取土和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工作职责,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排查力度,做好问题防范、线索移交、信息共享等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让黑恶势力在国土资源行业领域没有生存空间,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压倒性胜利。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继续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采取张贴标语、发放明白纸、问卷调查等宣传方式和途径,浓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氛围,激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热情,让更多群众积极主动提供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
(二)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继续深入摸排国土资源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坚持“露头就打、落地就查、快查快办”方针,对在征地、租地、拆迁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矿产资源领域非法占地、滥开滥挖、非法勘探开采的黑恶势力,尤其是涉及越界开采、非法开采屡禁不止或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矿霸”坚决予以打击。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项目、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工作、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同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地征迁、矿山开采、地灾治理、土地开发整理、信访举报、土地违法案件等方面的国土资源项目、业务等工作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管,结合国土资源“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涉及国土资源相关业务及项目的,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
乌审旗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