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保障我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相关规定,我局拟以划拨方式供应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宗地情况如下:
地块编号为2022144号,位于乌审旗无定河镇萨拉乌苏村,规划用地面积8581.3平方米,拟划拨用地面积8581.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拟申请用地单位为乌审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拟建设项目名称为乌审旗萨拉乌苏研究中心项目,已经《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乌审旗萨拉乌苏研究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乌发改发〔2022〕128号)文件批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第六条“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第(八)非营利性公共文化设施用地”之规定,拟以划拨方式供应。
以上请示妥否,请予批复。
附件: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150626202204015号
乌审旗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