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机关事务管理局:
根据《乌审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机构挂牌的通知》(乌机编发〔2017〕37号)精神,乌审旗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加挂乌审旗森林草原消防大队牌子,成立了乌审旗森林草原消防大队,根据《关于布仁德乐嘿等十二名同志安置工作的通知》(乌劳发〔2017〕11号)精神,旗人社局为乌审旗森林草原消防大队安置了12名退伍军人,因我局办公场所不足,新安置的12名工作人员无办公场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内防指发〔2017〕65号)要求,需组建20人森林草原消防大队,为保证我旗该项考核顺利通过,现申请贵局尽快调剂12人办公场所。
乌审旗林业和草原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