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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97/2021-00504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农牧局 发文日期:2021年03月09日 名  称:乌审旗农牧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储备工作的函 文  号:乌农牧函〔2021〕34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好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请各苏木镇提前做好中央财政支...

乌审旗农牧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储备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21-03-09   分享:    下载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好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请各苏木镇提前做好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牧场发展项目储备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原则

  一是以农牧业生产为主。家庭农牧场要以从事小麦、玉米、水稻、大豆、马铃薯等主要粮食作物种植和主要畜禽养殖为主,逐步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优先从市级示范家庭农牧场中选取管理制度健全、经营效益良好、生产方式先进、能示范带动小农牧户增收致富的家庭农牧场。三是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家庭农牧场要通过规范流转土地草牧场,引入现代农牧业经营理念,采用先进农牧业生产技术,开展农牧业标准化生产,促进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项目建设范围

  (一)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家庭农牧场建设节水灌溉设施,农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和储草棚、晾台、农机具停放库(棚)等生产和附属设施,购置农牧业生产设备(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不得用本项目补助资金购置同类农机具)等。

  (二)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支持家庭农牧场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和生产加工设备,建立健全生产销售记录、投入品进销记录等生产经营档案,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约化生产能力,开展绿色特色优质农畜产品品牌创建,提高农畜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三、项目储备程序

  (一)申报补助项目的家庭农牧场须录入家庭农牧场名录,未录入的不得申报。

  (二)符合条件的家庭农牧场经嘎查村苏木镇推荐向旗农牧局提出申请,并上报家庭农牧场项目拟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情况,每个苏木镇申报3个家庭农牧场。

  (三)各苏木镇组成专家组对储备项目的家庭农牧场进行现场考察、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复核;公示无异议的,将项目储备汇总表(见附件2)于3月26日前报送至旗农牧局经营管理工作站(邮箱地址:wsqjgz@163.com)。

  附件:2021年扶持家庭农牧场项目储备汇总表

  乌审旗农牧局

  2021年3月9日

附件:2021年扶持家庭农牧场项目储备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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