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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3633 分  类:科技、教育;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02日 名  称: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文  号:乌教体发〔2022〕19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2年,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于评选表彰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2   分享:   

各中小学、幼儿园:

2022年,乌审旗教育体育局关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办、国办《意见》精神,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乌审旗教体系统各学校、幼儿园关工委工作

再上新台阶,旗教育体育局决定表彰一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乌审旗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文件精神,在组织健全、领导有力、制度完善、队伍稳定、活动经常、家庭教育工作中成效显著,“五老”主体地位突出,作用发挥明显;学校党政领导重视关工委工作,坚持党建带关建,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影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二)乌审旗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热爱并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树立强烈的服务青少年的意识,坚持围绕中心任务和青少年需求开展工作,频繁深入基层,积极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促进家庭家教家风等方面出实招,有作为,成效显著。

二、评选程序

(一)各学校、幼儿园按照评选条件自行申报先进集体和推荐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最多推荐1名,于学校、幼儿园具体负责关工委工作人员、五老人员中产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局关工委择优表彰,原则上不超过20%。

(二)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办法进行,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局关工委。

(三)教育体育局关工委对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研究审核,审核后予以公示,进行表彰。

三、评选要求

(一)严格推荐工作,精心组织评选。各学校、幼儿园关工委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认真评选,严格把握,确保质量。

(二)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实际业绩。坚持好中选优,所在单位对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事迹关,确保推荐的集体、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

(四)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学校、幼儿园需在11月7日之前报送以下评选材料:

1.电子版材料

乌审旗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表内事迹800字以内(表格形式见附件1、附件2)。

2.纸质版材料

乌审旗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

表,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电子版报送至420460950@qq.com邮箱,纸质盖章版报送至教体局208办公室。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乌审旗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乌审旗教体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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