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5日为全国首个生态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讲好美丽中国故事,深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实践的大众化传播,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学习方式和生活方式,全力营造绿色发展和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特举办本次“青春助力 生态乌审”中小学生生态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乌审旗各中小学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
二、作品内容
以全旗生态环境美景、生物多样性、生态文明实践等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乌审旗委宣传部 乌审旗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乌审旗分局。
承办单位:乌审旗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
四、活动时间
(一)征集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2日,参赛者自行提交作品。
(二)评选时间:2023年8月13日。
五、投稿方式
参赛者将参赛作品、参赛人信息表打包发送到邮箱1187464153@qq.com。
六、作品要求
(一)投稿作品电子文件须为JPG格式,图片不小于5MB,拍摄设备不限,手机、相机、无人机拍摄作品均可投稿。
(二)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的图片数量应在3-8幅之间。
(三)投稿作品需配备15字内的标题,附100字以内的作品图片简介,并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如多幅作品投稿,作品需以标题分别命名,组图请以“标题+1,2,3”格式命名。
(四)参赛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作品提交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因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五)参赛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禁止使用网络图片、一稿多投、翻拍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初中组、小学组;
高中组、初中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
小学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在作品提交完成后即同意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对作品拥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
(三)参赛者提交作品的行为,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活动各项规定。
联系人及电话:李晶晶13847762366;斯庆塔娜1514966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