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把展演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促进中小学生审美及文化艺术素养的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劳动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和劳动品质。
二、活动主题
本次展演活动的主题是“沐浴阳光下 奋进新时代”。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良好精神风貌与综合素质。
三、活动原则
(一)坚持正确文化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劳动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二)坚持校园文化特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美育特点和校园特色,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杜绝展演活动功利化、娱乐化、成人化现象,把握活动正确导向。
(三)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普及性、公平性、群体性,在整体推动展演活动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农牧区学校师生,努力为师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项目开展要以群体性为主,提倡学校开展班级间和年级间展示活动,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
(四)坚持“三阶段”活动机制。按照各班级开展活动、各学校集中展演和全旗现场展演三个阶段有序推进展演。积极加强班级之间、学校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展示学校美育改革成果、引领学校美育发展。
四、项目与分组
(一)项目分类
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劳动成果现场展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五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和摄影;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剪纸、皮影、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劳动成果现场展包括烹饪、缝制、皮艺、编织、陶艺、雕刻、劳动工具制作、传统工艺制作和现代科技展示等;中小学美育、劳动教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劳动教育实践课创新、劳动教育十大任务群和劳动素养的落地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参加对象与分组
参加对象:全旗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及在籍在校学生。其中,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劳动成果现场展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少年宫的学生。中小学美育、劳动教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参加对象为中小学校长、教师、各级教体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教研单位研究及管理人员、从事中小学美育、劳育教育工作相关人员。
分组:小学组、中学组
五、活动时间与地点
(一)各学校开展活动阶段
8月至9月初,以学校为单位,在校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
(二)集中展演阶段
9月15日,在乌审旗实验小学集中开展现场展演,内容包括:学生艺术节目及现场表演,艺术作品展览,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劳动教育成果展,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会等内容。
所有报名表于9月8日前报送至邮箱460952723@qq.com,联系人:乌敦高娃13948173263,乌斯哈拉15044739222,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和劳动教育优秀案例报给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李晶晶,13847762366。
六、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奖、劳动教育优秀成果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劳动教育优秀案例奖、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二)奖励办法
优秀组织奖:奖励在本届活动中组织有力、方案充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参与面广、成绩突出的学校。
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劳动教育优秀成果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奖,各分设一、二、三等奖。
指导教师奖:艺术表演节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以及艺术作品、劳动教育成果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获指导教师奖。
七、组织管理
(一)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活动支持力度,落实展演活动经费,按照活动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宣传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各学校要抓住艺术展演和劳动成果展活动的契机,科学发挥展演系列活动的平台作用,不断优化发展常态化的学校师生美育展、演、评新机制,不断探索展演评活动社会化、品牌化、平台化的新路子,共同打造全旗新时代美育、劳动教育文化品牌,搭建全旗新发展理念下的新形态美育“常赛”机制。
(三)各学校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遴选,严格把关审核,上报节目、作品的报送表信息一经报送不得修改;要科学制定本级评审方案,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促进节目作品数量与质量双提高,保证展演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公正性。
(四)各学校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本校本旗区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提高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和劳动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