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领导管理水平和能力,促进校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着力铸就一支师德优良、学养深厚、理念先进、视野开阔、管理规范,具有教育创新能力的校长队伍,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旗关于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乌审旗教体系统校级领导人才库建设实施方案》 (乌教体发〔2022〕123号),决定组织部分人才库干部赴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有关学校进行挂职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对象与名额
全旗校级领导人才库成员(含现任副职、正副职后备),每所中小学选派1名参加,教研中心选派3名教研员,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选派1名辅导教师参加挂职培训。
二、 挂职时间与地区
此次挂职培训时长为5个周,具体挂职培训时间另行通知。挂职培训地区为康巴什区各中小学。
三、 挂职工作安排
(一)参训人员挂职培训期间一般在挂职学校协助管理业务工作,积极参与挂职学校各项业务活动。
(二)认真撰写学习日志、周记,对照本校存在的问题撰写改进方案和总结,形成高质量的挂职总结报告。
(三)培训过程安排阶段性交流活动,培训结束将安排总结汇报和返岗培训,培训挂职人员培训结束返岗后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在校内开展二次培训。
四、管理和纪律要求
(一)挂职培训期间,学习及生活管理由挂职学校负责,派出单位要积极配合挂职单位做好挂职学员的全程管理、监控、督促工作。
(二)参加挂职培训的学员要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组织部门和挂职学校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挂职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本人申请,经派出单位及其挂职学校同意,报旗教育体育局批准。
(三)挂职培训期间,派出单位不得给挂职学习人员安排培训学习以外的工作任务。
(四)挂职培训结束时,挂职单位应对挂职培训人员在挂职培训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出具考核鉴定(见附件2)。旗教育体育局将对挂职培训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鉴定存入本人档案。
五、 其它事项
(一)挂职人员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各中小学结合校长队伍建设的实际与需要, 并参考中小学校长的学习需求与积极性,精心遴选送培训对象,将真正有学习需要、有学习主动性的优秀校级领导人才库干部列为挂职培训对象。明确挂职培训目标与要求,落实挂职学习措施,确保挂职培训取得实效。
(三)请各中小学于3月2日前确认挂职对象,并将《乌审旗外出挂职培训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到人事股107办公室,报名人员经人事股审核后方可参与挂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