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基层司法所、二级单位:
为切实有效发挥绩效考评导向作用,推动2017年度全旗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根据自治区、市、旗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含综合治理)分工落实任务清单》(鄂司发〔2017〕23号),研究制定《2017年度乌审旗司法局职能职责工作考核目标及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在《评分标准》的基础上,增设加分项,其中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集体类表彰的分别加10分、5分、3分,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个人类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乌审旗司法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