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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0519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司法局 发文日期:2018年10月23日 名  称:乌审旗司法局关于举办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评查活动的通知 文  号:乌司发〔2018〕48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基层司法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旗社区矫正档案管理,提高社区矫正档案质量,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

乌审旗司法局关于举办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评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3   分享:    下载

各基层司法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旗社区矫正档案管理,提高社区矫正档案质量,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时间

20181025-1026

二、评查地点

乌审旗司法局204

三、评查标准

社区矫正中心以司法部下发的《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格式》、《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市局印制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范本等规定为依据,制定了《乌审旗司法局2018年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评查细则》(以下简称《评查细则》),明确档案基础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表格式列举了档案管理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逐项设定了扣分分值。

四、评查方式

评查活动采取各司法所互查的方式进行,由各基层司法所所长及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对照《评查细则》对其他司法所工作档案逐项评查计分。

   五、评查要求

(一)参加评查人员于1025日上午8:30在局204室签到,并携带本所最完善的三个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以供互评互查;

(二)各所要做好工作衔接事宜,确保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外出评查期间,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不受影响;

(三)评查人员应该严格遵守评查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评查期间关闭通讯工具;

(四)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务必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开;

(五)根据各所互评得分情况,评选出的优秀司法所将在年终目标考核进行加分。

 

                              

乌审旗司法局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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