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司法所、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
根据旗纪委《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的通知》和旗政府办《关于2018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国庆假期廉洁自律与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庆”假期安排: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一)上班。
二、加强值班工作。“国庆节”值班时间10月1日至10月7日,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司法所和二级单位负责人外出离旗,需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全系统工作人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各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制度,必须在单位办公室值班,其他时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坚守岗位,作好值班记录,严禁擅离职守。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凡发现重大情况不及时反映、隐瞒不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各部门要做到人走电源断,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注意防火、防盗,确保人、财、物、车的安全;国庆期间警用车辆一律停放在局机关楼前停车场或办公场所,严禁公车私用。
四、廉洁自律过节。国庆期间,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严肃问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附件:乌审旗司法局2018年国庆节值班表
乌审旗司法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