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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87/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民政局 发文日期:2017年10月19日 名  称:关于报送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文  号:乌民政发〔2017〕93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我旗农村牧区社区建设,按照《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牧区社区...

关于报送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9   分享:    下载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我旗农村牧区社区建设,按照《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党办发〔2017〕3号)文件要求,2017年至2020年,要推进城中村、城郊村、传统农村、中心村、牧区等5种类型的农村牧区社区试点工作,至2017年全旗30%的嘎查村要完成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任务;2020年,全旗60%的嘎查村完成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任务。请苏木镇结合各嘎查村综合建设情况,在原有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将符合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单位条件的嘎查村建设材料于2017年10月底前将报乌审旗民政局。

联系人:王秀梅

电  话:15847723639

邮  箱:wsqjzb@163.com

 

                                乌审旗民政局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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