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W087/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民政局
发文日期:2017年10月24日
名 称:关于报送城乡社区协商试点的通知
文 号:乌民政发〔2017〕8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发〔...
关于报送城乡社区协商试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24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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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办发〔2017〕17号)文件要求,每个苏木镇需挑选1-2个干部业务和组织能力强、居民参加积极性高的嘎查村(社区)作为示范点,率先推动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请各苏木镇于2017年10月底前将各城乡社区协商示范点的建设情况以文字材料形式报送乌审旗民政局。
联系人:王秀梅
电话:15847723639
邮箱:wsqjzb@163.com
乌审旗民政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