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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W087/2021-03199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1年08月04日 名  称:乌审旗民政局关于印发乌审旗第五届公益创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民政发〔2021〕6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社会组织:   现将《乌审旗第五届公益创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需求,严格按方案要求,...

乌审旗民政局关于印发乌审旗第五届公益创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04   分享: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社会组织:

  现将《乌审旗第五届公益创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需求,严格按方案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乌审旗民政局

                                 2021年8月4日


 

  乌审旗第五届公益创投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推动社会组织成长,加强社会工作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挖掘优秀公益创投项目,满足社区民众多样化需求引领和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党办发〔2015〕37号文件)《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购组发〔2016〕1号文件)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乌审旗第五届公益创投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这是党中央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中国之治”的基石。近年来,我旗持续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门的决策部署,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治理方面不断探索不断突破,取得了突出成绩。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服务已连续组织实施四届,首届“绿色乌审 公益创投”服务项目创新了我旗公益投入方式,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第二届“红色引领 践行公益”公益创投服务项目进一步支持了社会组织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第三届“红社领航 益暖乌审”公益创投服务项目中,社会组织项目运营能力和社工专业服务能力都得到了显著提升。第四届“民生微实事”公益创投服务项目首次从城镇拓展到农村,参与脱贫攻坚。在前四届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乌审旗社会组织项目承接能力不断增加,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能力逐步显现,社区社工的专业性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呈现精准化丰富化,居民多样化需求逐步得到满足。为持续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深度培育乌审旗本土社会组织,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打开“社会组织发展专业化,服务民生有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有手段”的新工作局面,继续开展乌审旗第五届公益创投服务项目。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推进社会工作发展为目标,以公益创投项目为引领,激发社会组织创新活力,增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的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力军作用。坚持政府指导协会组织机构运作群众受益的原则,打造品牌公益项目,促进社会工作职业与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目的

  以党建为引领,以满足城乡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公益创投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三社”联动,推动“五社联动”工作,充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一)健全公共服务新体系。通过公益创投活动,引导和鼓励公益类社会组织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共赢的新机制,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探索社会服务新内容。通过社会组织对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探索研究,设计创新公益服务项目,解决一些新的社会问题,满足社会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三)提升社会组织新能力。通过项目的设计实施监管,提升社会组织依法规范自治和专业服务能力,使其真正成为一支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四)带动社会力量新资源。鼓励公益组织多渠道获取项目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合理规范有序参与公益资助,打造公益创投资助品牌。

  四申报范围

  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重点,主要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扶弱”的宗旨设计并实施项目,开展有利于社会和谐和提高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体生活质量的公益服务。

  (一)扶老助残服务类项目。为老年人及残疾人提供有利于满足其各方面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各类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安全保障精神慰藉和心理关怀婚姻家庭自我实现以及其它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的服务。

  (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类项目。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方法,为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妇女儿童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优抚对象和受灾群众提供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三)社区文体服务类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文艺表演丰富居民兴趣爱好健美健身等服务,以活跃社区居民文化生活,倡导社区健康生活,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四)救助帮困服务类项目。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及志愿服务,为困难群体提供有利于满足其提升生活质量和综合发展需要各类服务项目。

  (五)运营管理项目。对承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督导服务,以视频宣传册等形式加强项目的宣传,对承接主体履行合同约定情况进行中末期评估,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力度,加强购买服务事中事后执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购买服务质量。项目结束后对每家社会组织进行审计并提供审计报告。

  五申报要求

  公益创投项目要紧紧围绕“需求导向创新导向操作导向成长导向”的宗旨组织设计并实施。

  (一)项目要求

  1.项目理念的创新性。突出公益理念,有创新引领示范和推广价值,能有效弥补现有公共服务的缺位或不足,实施要凸显“助人自助”和人文关怀,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五社联动”。

  2.项目需求的迫切性。项目要“接地气”,有明确的受益群体清晰而具体的需求定位,且现行社会服务体系尚未开展此类服务或开展不充分,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项目实施后能有效缓解或消除受益人群面临的社会问题,得到受益群体的认可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3.项目定位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按公益服务的宗旨,实施项目不借助项目从事营利性的活动等。

  4.项目内容的准确性。拟参与项目的社会组织前期要认真组织开展需求调研,拟写调研方案,合理设计调查问卷,准确定位服务对象,了解服务对象的真实需求,撰写完善的调研报告,根据调研情况科学设计项目,合理量化指标,清晰定位受益群体,坚持做到服务对象精准,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指向明确。

  5.项目执行的可持续性。项目具有清晰的设计思路,注重增强服务对象的可持续能力;项目运作可形成较为规范的模式,能在类似的地区推广和复制。

  6.项目预算的合理性。项目有明确的经费预算活动投入与产出指标。有合理的资金使用安排,有自筹资金的能力为佳,资金投入可以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

  (二)其他要求

  1.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最终立项的社会组织,必须参加主办方提供的有针对性的后续服务,并严格按照主办方的要求实施项目。

  2.项目执行单位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

  3.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主动向项目购买方递交书面申请,经购买方同意之后方可调整。

  4.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经购买方审查同意批准。

  (三)不受支持项目的补充说明

  1.直接为受益对象提供金钱和物质帮助的项目;

  2.受益对象不明确的项目服务成效无法衡量的项目;

  3.政府部门针对同样人群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项目;

  4.不支持固定资产(硬件设备)的购置;

  5.不支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项目或活动。

  六申报主体

  申报和实施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是乌审旗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并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乌审旗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需和业务范围相一致。

  (二)承接组织必须是2020年6月1日之前登记的社会组织。

  (三)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在申报前两年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个年度检查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设立和运作,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并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

  (五)有开展活动必需的场地及硬件条件,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同等条件下有全职工作人员的社会组织优先。

  (六)有专业性强的服务。项目服务中须有相应数量的专业人士,例如社会工作者家政服务员心理咨询师讲师等人员,并持有相关的资质证明证书;

  (七)承接过运营管理服务类项目枢纽型的社会组织优先。

  (八)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获得3A以上等级,建立党组织,有承接实施公益服务项目经验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凡是在2021年度参加自治区民政厅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旗民政局或其它机关事业单位下拨资金等任何方式已获得项目资金的社会组织,不得购买本次同类的服务内容一致的项目;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受益对象不能重复受益,受益人数需达到项目设计要求的人数。

  七项目金额与资助标准

  (一)资金分

   2021年第五届公益创投服务项目总计107万元,全部为旗财政公益创投专项资金,对获得立项的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每个社会组织只允许申请一个项目。

  本次公益创投活动将按照五大类申报,具体分情况明细如下:

  项目类别 

  项目数量(个) 

  资助金额(万元) 

  合计(万元) 

  扶老助残服务项目 

  4 

  7 

  28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5 

  6 

  30 

  社区文体服务项目 

  3 

  2 

  6 

  救助帮困服务项目 

  4 

  6 

  24 

  运营管理项目 

  1 

  18.4 

  18.4 

  税费 

  约为项目金额的1.3% 

  1.37万元(第四届税率调整剩余0.77万元)本届付0.6万元。 

  总计 

  17 

  107 

  (二)资金拨付

  项目立项后,项目资金分三次下拨,第一次拨付6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30%,项目结项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10%。

  八实施地域及周期

  (一)实施地域:公益创投项目的实施范围为乌审旗区域,项目的服务对象为乌审旗范围内的居民群众和社会组织。

  (二)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为6个月,从2021年8月开始至2022年3月30日。

  九实施程序

  (一)征集阶段(8月1日—8月10日)

  1.主办方通过多种途径公开发布公益创投项目方案和项目征集公告,向社会组织征集项目。

  2.主办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承办方,承办方不得进行公益创投服务类项目申报。

  3.拟参与项目的社会组织依据项目申报范围,确定具体项目创意,选定项目载体,开展项目前期需求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合理科学设计项目,编制项目申报书,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评审阶段(8月11日—8月14日)

  承办方事先制定项目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查申报单位资格条件和项目申报书。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报主办方,经主办方同意后,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最终确定立项项目。

  (三)优化阶段 (8月15日—8月20日)

  项目评审后,承办方组织相关专家对立项的项目进行一对一项目优化指导,获得立项的社会组织将优化后的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递交到承办方备案。

  (四)立项签约阶段(8月21日—8月26日)

  承办方将专家评审结果报主办方同意后,在旗民政局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对公示有异议的项目,由承办方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主办方决定。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主办方承办方及立项单位共同签订公益创投项目协议,主办方拨付第一笔项目资金。

   (五)实施阶段(9月1日--2022年3月31日)

  1.主办方与承办方共同组建督导团队,督促指导立项组织严格履行项目协议。

  2.立项组织按照公益创投项目方案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协议书组织项目实施。

  3.承办方指导立项组织按照公益创投活动方案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协议书开展项目活动,按照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建立并完善项目台账资料,归纳总结项目经验;为立项单位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和能力建设培训。

  (六)绩效评估(总结)阶段(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20日)

  1.立项组织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承办方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2.承办方负责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报主办方,对项目进行全面宣传,推广项目成效和经验。

  3.主办方对项目全面总结,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形成改进完善意见。

  十申报材料

  1.《项目前期需求调研报告》《2021年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申请机构法人登记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盖有20182019年度检查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独立的银行账户(提供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开展公益服务项目所必需的场地专业技术人员及外部支持团队职业资质证明材料;

  5.组织架构及各类管理制度证明材料;

  6.评估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获得荣誉佐证材料;

  7.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以近六个月内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8.依法缴纳社保证明(以近六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9.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有关违法违规纪录;(提供查询截图)

  10.承接同类项目的合同等作证材料;

  11.申请机构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原件经现场审核后返回项目承接社会组织,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递交承办方留存档案。

  十一申报方式

  (一)电子申报。申请机构可在“绿色乌审门户网站(乌审旗民政局)”http://www.wsq.gov.cn或“乌审民政”微信公众平台下载《2021年乌审旗“民生微实事”第五届公益创投服务项目申报书》并将填写完成后的项目申报书及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稿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电子邮箱:2188983877@qq.com 。

      (二)现场申报。申请机构可以在乌审旗民政局512办公室(乌审旗政务中心)领取《2021年乌审旗“民生微实事”第四届公益创投服务项目申报书》并将填写完成后的项目申报书及资质证明材料纸质版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于截止日期前报送至乌审旗民政局512办公室。

  十二组织保障

  (一)项目管理

  1.公益创投项目由乌审旗民政局主办,并成立第五届公益创投项目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整个项目。

  2.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旗民政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项目承办方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3.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具体运作,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公益专家社区代表有影响力的社会人士等组成相对稳定的活动专家组,主要负责确定项目的评审论证实施项目的督导项目完成的绩效评估等专业性工作。

  (二)监督机制

  1.承办方依据《乌审旗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方案》对候选项目进行管理。

  2.承办方和获选的社会组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3.获选的社会组织未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实施服务项目的,项目主办方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的实施组织作出相应处理。

  4.财务审计中发现重大违纪违规情况的,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的作停项处理,并追回相应款项,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三)宣传推广

  1.项目执行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发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项目承接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服务时进行相关宣传工作,一是穿着佩戴统一服装饰,二是在活动横幅标语背景海报上加印统一标识,三是拍摄凸显标识的活动照片视频。通过统一标识使乌审旗公益创投形象化,进而增强居民群众对公益服务社会组织社工的认识和认可。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创投主办方,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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