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各部门>交通运输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04106 分  类:综合;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1年10月09日 名  称: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和 鼠疫防控工作及“中秋”、“国庆”期间 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通知 文  号:乌交发〔2021〕5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相关股室、相关运输企业、收费站:   近期,福建省莆田市、厦门市等地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区域,加之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人...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和 鼠疫防控工作及“中秋”、“国庆”期间 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09   分享:   

各相关股室、相关运输企业、收费站:

  近期,福建省莆田市、厦门市等地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区域,加之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逐渐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增大。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精准做好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扩散,确保全旗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平稳安定,现就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和鼠疫防控工作及“中秋”、“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行动,提高政治站位 

  中秋和国庆期间是生产和旅游旺季,群众出行和公众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交通运输繁忙,做好疫情防控和鼠疫防控工作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意义尤为重要。各股室、各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及鼠疫防控工作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疫情防控、鼠疫防控工作和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上级部门及旗委、旗政府疫情防控和鼠疫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2021年“集中攻坚年”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第17号)以及乌审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第6号)的文件要求,统一思想行动,提高政治敏锐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细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 

  各股室、各运输企业要针对本领域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特点和工作重点,研判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布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行业安全。各股室要密切配合,加强行业内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节日期间我旗交通运输领域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强化层级责任的落实,各相关运输企业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安全防范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 

  三、突出重点领域,狠抓工作落实 

  各股室、各运输企业要以三年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年”行动为统领,进一步细化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狠抓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方式,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企业)一线,扎实开展节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切实防范风险,消除隐患。 

  (一)道路运输领域。要重点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危货运输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监管工作,严格营运驾驶员资格审核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严禁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上岗,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上路。要联合公安交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时间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惨痛教训,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三品检查、实名制购票查验等安全制度。 

  (二)公路养护领域。要重点加强对管养的国省干线、县道沿线的长大桥隧、道路缺口和可能滑坡等路段的巡查监测,加大对事故多发、急弯险路等路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维护、除险加固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排除险情、消除隐患,确保道路通畅。 

  (三)工程建设领域。要加强在建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以规范操作流程,管住施工人员为重点,突出桥梁隧道施工高边坡和临水临崖作业,加强施工现场技术监控和施工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和驻地的安全管理,严防大风、暴雨、火灾等灾害对施工现场和驻地造成危害。 

  (四)水上交通领域。要重点加强客渡船舶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特别是旅游区水上旅游船只的日常监管,加大船舶安全设备和船员履职能力检查,严把船舶适航关和船员适任关。督促乡镇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强化一线监管。严防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上船,严厉打击超载和冒险航行、非客渡船载客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绝不姑息。 

  (五)疫情防控领域。各重点场所、道路运输企业、道路建设单位、收费站要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和鼠疫防控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及上级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两节期间及第十四届全运会期间疫情防控和鼠疫防控工作,防止新冠肺炎、鼠疫、炭疽等病例“出蒙进京”、“出蒙入秦”,鼓励两节期间各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就地过节。 

  四、强化应急值守,做好应急保障 

  各股室、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强化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值班值守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队伍准备,进一步强化应急协调联动。一旦发生突发疫情和事故险情,要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同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信息,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联系单位: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值班电话:7582279 

上一篇: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旗道路 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