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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5945 分  类:工业、交通;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3年04月04日 名  称: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交发〔2023〕1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促进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按照《...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4   分享:   

 

  

各股室、二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促进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按照《乌审旗2023年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当前优

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做

到“进一次门、査多项事”,对企业“无事不扰”,减少对企业

检査频率,提高抽査检查工作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乌审旗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及比例次数

20237月至10月。

抽查比例不低5%

三、抽查对象及范围

抽取在乌审旗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

四、抽查内容

各股室、二级单位严格按照《乌审旗2023年旗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附件12,)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内容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

1.按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名单抽取及派发。(1)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査对象,由相关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3)被检査对象和执法人员确定后,由“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合”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査联合检査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査人员。

4.实施抽查检查。对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査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联合检查工作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录入公示抽查结果。检査人员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

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回填“内蒙古自治区部

门协同监管平合”,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6.形成结果。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本次抽查单位要及时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形成本次书面抽査检查结果。

六、相关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双随机、一公开”抽査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抽查工作计划,按时保质完成抽査任务。

二是统一监管服务,轻企业负担。在抽查工作中,各单位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附件:1.乌审旗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査工作计划

     2.乌审旗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査工作计划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2023325

 

 

 

 

 

 

 

 

 

 

 

 

 

附件1:乌审旗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xlsx
附件2:乌审旗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xlsx
文件下载: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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