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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00515 分  类:工业、交通;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18日 名  称: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乌审旗交通运输系统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的通知 文  号:乌交发〔2024〕14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乌审旗大队、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乌审旗分中心:   现将《乌审旗交...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乌审旗交通运输系统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8   分享:   

 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乌审旗大队、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乌审旗分中心

现将《乌审旗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  (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市执法乌审旗大队、市服务中心乌审旗分中心要加强工作统筹,及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阶段性工作进展报送旗局安监和运输服务股。

联系人:苏日古格,联系电话:0477-7582121,

 箱:3096271042@qq.com。

 

 

 

乌审旗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18日

 

 乌审旗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全旗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按照《乌审旗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旗交通运输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领域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具体措施、市66条配套措施和自治区交通运输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12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面重塑安全生产责任、整治、监管、防范体系,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交通运输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底线的意识更加强烈,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2024年6月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6月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动实施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2026年6月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实现“7个全覆盖”目标:全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全覆盖,全旗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全覆盖,全旗“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主动防御系统全覆盖,“两客一危”企业接入鄂尔多斯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全覆盖,安全监管专业队伍培训全覆盖,全旗公路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推进全旗国省干线非现场执法点位建设全覆盖,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任务分工。

局安监和运输服务股统筹做好全旗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负责制定并实施全旗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局各股室、二级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及我旗相关规定,实施本领域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要在方案中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从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准入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落后工艺、材料、设备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实施安全监督指导和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压实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等若干规定,完善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将安全生产履行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内容。组织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以及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每年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

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严格落实国家制定、修订、提升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通过集中培训、媒体解读等方式,加强宣贯培训力度。2024年底前,充分学习运用国家、自治区制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结合交通运输行业领域实际,针对性细化编制安全检查指导手册,进一步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三)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强化源头管理。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整治。严把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关,加强实车配置核查和信息 比对,严禁为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严把水路运输 市场准入关,通过年度核查、市场检查等方式加强经营资质动态 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严格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深度,科学选线选址,合理避让地质灾害等危险区域。

2.健全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督促指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对于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拒不整改等,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3.强化道路运输领域安全治理。督促指导道路客运接驳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接驳组织方案,规范开展接驳运输。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制度,严防车辆“带病”运行。加强客运站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格旅游包车审批管理,依法严查客车非法营运、超越许可运营、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或未按备案路线运行、脱离动态监控等行为。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加大对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运营安全性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两客一危”企业源头安全监管,联合公安部门,严肃查处“三超一疲劳”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4.强化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治理。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严厉打击“百吨王”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智能化,进一步提高未经许可擅自上路行驶、车证不符、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能力。开展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等专项行动,加强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养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加强收费站、服务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防范措施落实。落实好《鄂尔多斯市国省干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方案》,持续提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公路除雪保通处置能力,保障极端天气下全旗公路安全畅通。

5.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治理。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推动现场管理网格化,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开展在建公路项目“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工作,推进全旗公路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加大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守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底线,运用“四种监管形式”对公路工程质量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对农村公路技术指导,提升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6.强化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治理。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加强涉客船舶消防、救生、应急保障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开展船员实操专项检查活动,提升船员履职和应急反应能力。严格实施船舶检验,加强船舶检验质量和适 航性监管,督促船舶日常维修保养,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符合要求。加强重点水域区域性合作。深化“商渔共治”专项行动,聚焦商渔船高风险警示区、航行密集区开展联合巡航执法,严厉打击内河“三无”船舶非法营运。督促浮桥运营主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满足安全通行条件和行洪要求。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基础治理行动。

7.提升安全生产智能化管控能力。推动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全覆盖,充分运用“两客一危”动态监控系统,发挥动态监控手段在事前预防、事中监测等方面的作用,推动重型货车全面普及缓速器等安全装置,防范化解道路运输领域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优化交通运输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互联网+监管”。

8.加大安全基础治理行动。推进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长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等专项工程实施,持续开展公路技术状况监测。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会同公安等部门推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营运车辆退出运输市场,推动健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长效机制,提升货运装备基础本质安全水平。

(五)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要求,持续开展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实现安全考核全覆盖。

2.推动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高度关注“两客一危”、城市 客运等领域驾驶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进一步加强和 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 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 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 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 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

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3.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演练,让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形成常态化机制。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推动提升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加快推进应急保障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指导企业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按要求定期对制度适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积极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推广先进经验。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机制。认真落实《乌审旗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或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2.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加快推进《科技治超三年实施方案》落地见效,着力打造全旗国省干线非现场执法点“三圈”闭环(即打造国省干线内部闭环圈,实现国省干线非现场执法点全覆盖;国省干线与农村公路闭环圈,实现国省干线与农村公路重要交叉口非现场执法点全覆盖;与外省及外盟市外部闭环圈,实现进出我旗所有出入口非现场执法点全覆盖),提高路政执法效能,实现超限超载率大幅下降,打造科技治超全国示范基地。加大“互联网+执法”“安全评估+执法+服务”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执法检查和线上巡查执法有机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专题培训,每年组织对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至少开展一轮全覆盖轮训。

3.借力外部专家帮扶。统筹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持续推广运用“专家技术服务+行业安全监管”新模式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

(八)开展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培育公众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曝光,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安全生产严抓严管的浓厚氛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旗局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对重大事故风险隐患治理给予资金支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单位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三)强化制度保障。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法律法规,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四)强化激励保障。各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在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领。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

(五)强化督导保障。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调查研究,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紧盯重点领域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附件:乌审旗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

乌审旗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整治,强化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机衔接,经研究,决定成立全旗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长:呼日亚图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罗玉斌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跃飞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牛东义     旗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白彦鹏     旗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朝格查     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张伊海     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乌审旗分中心主任

      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乌审旗大队大队长

 员:陶格陶锁   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刘志刚     旗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和运输服务股股长

段永虎     交通运输局综合股股长

巴雅尔图   旗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哈斯托娅   旗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服务中心主任

韩小龙     旗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服务中心副主任

           郝广峰     旗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卫军     旗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白嘎里     旗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苏日古格    旗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和运输服务股副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和运输服务股,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做好全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整体谋划、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督查督办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志刚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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