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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7年04月27日 名  称: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经营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  号:乌安委办发〔2017〕25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有关部门:    近期发现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存在非法储存经营情况,为整顿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秩序,加强对全旗危险化...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经营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7   分享:    下载

 

各有关部门:

    近期发现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存在非法储存经营情况,为整顿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秩序,加强对全旗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结合《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旗安委办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经营专项整治活动。

 一、整治范围

 全旗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经营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17425

三、检查人员

由旗安监局牵头联合旗公安局、旗发改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交通运输局、旗铁航办,各相关部门抽调2名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联系人:康志统  联系电话:15894912996)

    三、整治内容

1、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情况;

2、经营单位是否存在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行为;

3、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是否及时在工商局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是否和营业执照一致);

4、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

5、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是否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情况;

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参加年度再培训;

7、经营单位是否存在私自运输危险化学品,或通过物流发送危险化学品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重点来抓,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密切配合把这次联合整治行动开展好。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整合监管资源,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电视台和政府网站开辟安全专栏,曝光对不法商贩的处理情况,既要大力宣传危险化学平非法储存经营联合专项整治工作,又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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