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乌审旗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乌审旗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以牢控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力推进责任落实、强基固本、依法治安、改革发展等各项重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采取以会代训、专家辅导、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重要内容和精神内涵,提高思想认识,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意见》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分工、时间进度和任务要求,确保《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各有关部门对照《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时间进度要求,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抓紧研究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制度办法。
(三)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把《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交流和定期通报制度。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继续完善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体系,签订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情况。强化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能,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检查指导、目标考核、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职能。探索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五)加强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职责和界限,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推进建立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推动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七)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煤矿、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在危险化学品方面,以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突破口,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工作规定,继续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措施的实施。在煤矿方面,要突出抓好以冒顶、井下火灾、粉尘、机电、井下交通车辆、瓦斯、水患、采空区治理为重点的煤矿领域安全整治,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把煤矿企业的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在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整治露天矿山不按开采设计和分层、分台阶进行开采行为,加强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复产复工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非煤矿山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管理。在道路交通领域,继续以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车辆达标管理和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在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涉及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坍塌、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安全隐患,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加强外委施工队伍的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无资质从业等非法行为。在消防火灾领域,以高层与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场所及化工园区、化工企业为重点,深化消防领域安全整治,切实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在冶金等工贸行业,继续开展冶金煤气及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不断巩固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八)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让企业在隐患排查主战场“唱主角”,各地区、各部门回归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本位,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封闭式学习和专项考核,逐项落实企业应当承担的安全义务和安全责任,督促其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切实提升执法水平
(九)科学制定执法计划并严格执法。制定2017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按执法计划的安排,深入开展全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严字当头,充分运用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职权和行政、刑事罚则,严厉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十)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等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高危行业加大监管监察执法频次,对其他行业以“双随机”检查为主,使有限的执法力量发挥最大执法效能。开展示范性执法活动,定期分析执法情况,不定期派出督查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通过示范执法,逐步解决部分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落实“双公示”制度,加强对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公示和部门间联合激励惩戒。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简政放权的要求,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内容,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优化业务流程,制定公示规范。
(十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常态化机制,确保劲头不松、力量不减、标准不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健全台账,跟踪督办,逐条消除,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走过场,收到实效。要围绕党的十九大、自治区成立70周年大庆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等重点庆典活动,组织开展关键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十二)规范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治审核、执法结果定期上报汇总等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管理。加强案件法制监督,继续推行案审委制度,严格按照拟处罚案件“主体是否合法、程序是否适当、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依据是否准确”的标准进行监督,确保每起案件处理合法,杜绝错案的发生。
(十三)继续开展剖析式执法。充分利用专家、教授等专业化人才的力量,继续深入开展剖析式执法。通过剖析式执法帮助企业排查事故隐患,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企业源头抓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五、构建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
(十四)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内。在深入总结分析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本地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进行管控。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十五)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立事故查处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结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采用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规范事故信息报送,严查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注重事故原因分析和规律性研究,强化警示通报和案例教育。加强事故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舆情监测管控。
(十六)抓好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落实好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数据库,做好物资装备储备,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和反馈机制,规范救援现场组织指挥,强化日常演练,妥善应对、科学处置突发事故。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应急救援指挥管理机构,足额提取并切实管好用好应急救援专项经费。
六、切实加强职业危害监管与防治,创造安全健康作业环境
(十七)强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重点是产生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用人单位,要完善“两档”(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做好申报、应急管理等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十八)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执法。管安全生产,必须同时管职业卫生,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有关行业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时将职业卫生工作一并纳入其中,同步部署、推进和落实。隐患排查一体化,将职业卫生内容作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隐患排查指引标准和监督检查指引标准时,一并考虑纳入编制内容,将职业卫生监管同步。
七、全面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九)加强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继续加强“三项岗位”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力争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和数量。继续抓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加强安全培训教师知识更新培训,开展全旗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管理,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的随机抽查。
(二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在有关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栏等措施,抓好《安全生产法》《意见》《决定》和警示教育事故案例、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宣传贯彻工作,继续提高全民安全素质。认真组织开展好第16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等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八、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
(二十一)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步伐。制定全旗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行业领域信息化建设标准、任务和内容。年底前完成软件开发和硬件建设,初步实现旗级安全生产的信息化监管。
(二十二)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管理。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中介机构评价活动执法检查和事故责任倒查力度,凡发现挂证虚聘、转借资质、出具虚假报告、恶性竞争、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三无”(无办公场地及设备、无相关专业人员、无现场核实记录)的依法严肃查处。逐步培育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市场,支持行业协会、专家咨询、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