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
为大力弘扬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营造安全氛围,充分展示近年来我旗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真实记录我旗安全发展之路,讴歌一线安全生产工作者,旗安委办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安康杯”安全生产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参赛对象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旗内各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大摄影爱好者。
三、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突出“坚持落实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生动反映我旗各行业、领域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成效,用艺术的视角诠释安全发展内涵。内容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富有强烈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时间安排和评选方法
(一)摄影作品投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二)投稿结束后,安委办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士,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并颁奖。
五、奖项设置
旗安委办将会对获奖作品给予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本次比赛设一等奖一名,奖励价值3000元左右的摄影器材;二等奖两名,奖励价值1500元左右的摄影器材;三等奖6名,奖励价值800元左右的摄影器材;优秀奖10名,奖励价值200元的纪念品。
六、其他事项
(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将本次摄影比赛作为2017年全旗“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参与,使本次安全生产摄影比赛顺利进行。
(二)作者本人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所有参赛作者必须声明参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不声明或拒绝声明的将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送交后直至使用该作品完毕,如发现参赛作品伪造、剽窃、侵权或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乌审旗安委办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赛权,撤销已获得的荣誉。如果旗安委办因使用该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其后果由该作品提供者承担。
(三)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参赛者声明其拥有著作权或独立发表权,同时许可乌审旗安委办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刊登、网站展示、出版画册(刊)等,不支付稿酬(作者拥有比赛中和比赛之后发表作品的权利),旗安委办在按上述方式使用其参赛作品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
(四)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作品、组照作品均可参展。主题不符、资料不全等不符合征集要求的作品,不予参加评选;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PS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谢绝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作品恕不归还,留存旗安委办。
(五)投稿方式: 请将参赛作品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并附作品名称、投稿人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联系人:徐增艳,电话:0477-7211006,电子信箱:wsqajjxjzx@163.com。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