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根据《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乌审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级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监发〔2017〕72号)要求,我局于2017年7月20日至8月1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勘查现场、考试演练、调查了解、谈话询问等方式对辖区内的1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1家正常生产企业,2家试生产企业)进行了分级评估,现将分级评估结果予以公布(附件)。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按照《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乌审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级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监发〔2017〕72号)要求,按时向旗安监局上报安全生产情况及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同时要积极配合做好分级监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努力查找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附件: 乌审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级评估等级表.doc
乌审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