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推动全旗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根据旗人民政府安排,现就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乌审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乌审旗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中规定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细则详见(乌安委办发〔2018〕26号)文件。
二、考核时间安排
2019年1月2日—2018年1月10日
三、考核程序
(一)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提交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书面材料(赋分);
(二)查阅相关佐证资料;
(三)抽查核实。
四、考核分组情况
考核工作由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杨志远同志总负责,分四个组同时进行。
第一组 负责考核: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纳林河工业园区、嘎鲁图镇、乌兰陶勒盖镇、图克镇、乌审召镇、无定河镇、苏力德苏木。
组 长:乌罕图 旗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胡 娜 旗安监局综合监督管理股股长
谷云龙 旗安监局危化股副股长
康志统 旗安监局危化股工作人员
(联络员 15894912996)
第二组 负责考核:宣传部、总工会、团委、妇联、编委办、法制办、地震局、公路管理工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水务公司、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交管大队、气象局、武警中队、消防大队、邮政局、运管分局。
组 长:高 鹏 旗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刘建平 旗安监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张生杰 旗安监局非煤矿山股副股长
李 霞 旗安监局职业卫生所副所长
(联络员13614873016)
第三组 负责考核:政府办、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林业局、科技局、水务和水土保持局、统计局、环保局、司法局、农牧业局、民政局、财政局、文化局、人社局、经信局、民族宗教事务局。
组 长:张子荣 旗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纪金山 旗安监局综合协调股股长
马登昊 旗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范图雅 旗安监局综合协调股工作人员
(联络员 18147744123)
第四组 负责考核:园林绿化局、煤炭事业发展中心、旅游事业服务中心、粮食管理中心、城乡规划中心、能源基地办、人防办、住房管理中心、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铁航办、国资监督办、公用事业管理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萨拉乌苏管委会、移民安置中心、供销社、扶贫开发中心、机关事务局、水土保持办、农牧业机械化局、沙地柏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萨拉乌苏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组 长:王红霞 旗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副组长:斯庆图雅 旗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谢文中 旗安监局职业卫生所所长
杨晓彤 旗安监局宣教中心主任
(联络员 15924480448)
五、考核要求
安全生产工作是各项工作的基础保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已纳入旗实绩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请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考核期间,各考核组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地做好考核工作。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