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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1367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9年02月18日 名  称: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乌审旗落实推进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应急发〔2019〕1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乌审旗消防救援大队、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首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乌审旗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制定了...

关于印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乌审旗落实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18   分享:    下载

乌审旗消防救援大队、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首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乌审旗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制定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乌审旗落实推进方案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2019215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乌审旗落实推进方案方案 

    

  为确保首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内消招办发[2019]1号)、鄂尔多斯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印发的《鄂尔多斯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鄂应急发[2019]1号),现就消防员招录工作我旗落实推进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持党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坚持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按照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要求,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能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旗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由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组成的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任:杨志远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张子荣  原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乌审旗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刘建平  原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大队队长 

    员:朱    旗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葛乐福  乌审旗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旗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徐增艳  旗应急管理局宣教中心副主任 

      边凤霞  旗应急管理局纪检干事 

  工作任务: 

  1.负责本次消防员招录宣传动员、舆情监控引导工作,积极协调宣传、融媒体中心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介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情况,解读消防员招录政策,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2.负责本次消防员招录的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协调人社、健、教育、公安、纪检、财政等部门做好招录期间体检、政治考核等工作,负责汇总起草各类文稿,包括实施方案、工作简报等。 

  旗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本次全旗消防员招录相关工作,日常协调联络工作由旗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组织报名阶段(125日至228日)。 

  旗招录工作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宣传、融媒体中心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及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介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情况,解读消防员招录政策,明确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广大群众了解招录政策,掌握报名方法。旗消防救援大队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展示队伍风采。消防救援大队要设置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视具体情况组织报名对象参观营区装备设施和工作生活状况,并组织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阶段(31日至35日)。 

  报名结束后,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集中组织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格检查阶段(36日至312日)。 

  旗招录工作办公室配合上级部门,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使用在线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表》,在自治区卫健委确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开展体检工作。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和自治区卫健委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治考核阶段(313日至317日)。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旗招录工作办公室配合上级部门,对招录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到招录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或毕业(就读)学校、村(社区)警务室进行走访调查,招录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或毕业(就读)学校、辖区公安派出所根据掌握的其他情况,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上签署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签署考核结论意见并加盖公章。招录对象取得居住证不满3年的,政治考核由户籍所在地省份组织实施。招录对象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 

  严格落实政治考核工作纪律,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把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人员,因政治考核工作造成严重政治问题或政治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统筹测试面试阶段(318日至324日)。 

  自治区招录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心理测试、面试。 

  (六)公示录用阶段(325日至42日)。 

  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入职培训阶段(一年)。 

  培训工作由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负责,以总队为单位组织实施。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员招录工作关系到能否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要求,关系到综合性消防款援队伍的整体素质和长远建设。各部门要将招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按照“谁招录,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各相关单位、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层层压实责任,严密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沟通,严格把关。此次消防员招录是转制后首次公开招录,任务重、责任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多,在旗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宣传、人社、公安、财政、教育、健、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严格把好政治考核等关口,要学习借鉴征兵工作经验做法,切实提高消防员招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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