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园区)、各苏木镇、旗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内安委办〔2019〕19号)和《鄂尔多斯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委办〔2019〕25号)要求,为了进一步确保全旗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了《乌审旗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乌审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4日
乌审旗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2019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党委、政府及市委、市人民政府、旗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安康杯”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为主线,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目标,特制定2019年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乌审旗“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张志雄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杨志远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晓军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企业主要负责人。
“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宣教中心(203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的协调组织及活动信息汇总上报。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时间: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2019年6月1日,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题,在《绿色乌审》报刊发表署名文章,同时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专题并设置宣传专栏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全面启动我旗“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警句短信评比活动。5月底,由旗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警句短信评比活动,由旗安委办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的优胜短信将在乌审应急管理短信平台滚动发送。
(三)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认真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进行宣讲。一是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系统的学习《安全生产法》、《意见》、《决定》、《实施意见》、《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采取设立专栏等多种方式,集中报道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的政策方针和安全知识技能。三是要组织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深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四)开展“6.14”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乌审广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有奖竞猜等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旗内各类媒体等重要途径,通过举办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等形式深入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开展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化工园区,参观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让身边人带动安全意识。
(五)开展安全生产“七进”宣教活动。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要按照《乌审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牧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利用会议、培训、检查、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融入行业管理之中,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推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相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协同工作机制,并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推送宣传,营造有利于“七进”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一是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以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为素材,进行大反思大讨论,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研究分析事故规律和特点,吸取教训。二是在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三是鼓励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
(七)举办“安康杯”演讲比赛。7月初,由旗安委会办公室举办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演讲比赛,要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生产经营企业要结合各自岗位工作实际,积极挖掘一批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为安监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主题积极参加演讲比赛,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
(八)举办“安康杯”知识竞赛。8月初,由旗安委会办公室举办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知识竞赛,竞赛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及用电、用气、用水、防火、防汛、地震、防灾减灾、道路交通、应急救援安全常识等。竞赛分初赛和预赛,要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
(九)举办安全月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大赛。9月初,由旗安委会办公室举办安全月主题微电影、微视频大赛,要求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生产经营企业要积极参加本次大赛,着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良好舆论氛围,掀起培育安全文化、弘扬安全文化、宣传安全文化的热潮。
(十)开展“安康杯”摄影大赛及优秀作品巡展活动。10月初,由旗安委办组织开展第五届“安康杯”安全生产摄影比赛,要求参赛作品要突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题,生动反映我旗各行业、领域和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成效,并由旗安委办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最终将精选优秀作品在微信、网络等进行集中展播。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巡演活动。由旗安委办组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意见》、《决定》、安全生产典型事例编排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曲艺节目,从安全月开始,陆续开展巡演活动,将丰富精彩的曲艺节目送进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和公共场所,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水平。
(十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一是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突出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其他行业领域为侧重,围绕重大危险源、汛期安全、消防安全、踩踏安全等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并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实战能力。“安全生产月”期间,我旗将至少组织开展1次由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上下协调、政企互动的综合演练,检验各级应急指挥人员的应急响应和指挥能力。二是要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比武竞赛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各单位要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风险特点,全面开展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应急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十三)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发展论坛活动。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
五、全旗“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针对国家、自治区、市安全生产专线巡查、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曝光整改问题粗枝大叶、敷衍了事、蜻蜓点水的部门和企业,推动各部门和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用好“12350”举报投诉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其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盯紧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保障经费投入,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确保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真正将活动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注重宣传效果。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牢牢把握“正面宣传为主、团结稳定鼓劲”的工作方针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为重点,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工作特色和亮点,重点加强对改革发展、社会化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宣传。宣传载体上,要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的同时,积极利用新媒体,创新载体,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宣传活动中要有创新,真正体现宣传工作既彰个性、更具共性。
(三)企业层面的要求。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不断创新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本企业宣传教育活动有机融合,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教育工作资源,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企业、进工厂、进班组。工贸行业企业要大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通过扎实有效工作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向基层末端延伸,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情况,旗安委办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安委会要求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请各开发区(园区)、苏木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企业于5月29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推荐表(附件2)。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下午17:30前报送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联系人:杨晓彤、朱万秀, 联系电话:0477—7211006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职务 |
|
办公电话(必填) |
|
手机 |
|
传真(必填) |
|
QQ号(必填) |
|
微信号 |
|
电子邮箱 |
|
单位名称 |
|
||||
通信地址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