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煤矿山企业: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将《2022年上半年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2022年上半年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中央、自治区、市、旗领导的指示精神和近期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要求,依据《鄂尔多斯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发〔2022〕13号),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执法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检查时间
2022年4月12日至4月22日。
三、检查对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采气一厂
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苏里格气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苏里格项目经理部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苏里格分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苏里格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
四、检查形式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监督检查等方式。
五、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 长:宁振鹏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斯庆图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瑞峰 旗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张 弛 旗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康志统 旗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股股长
李 开 旗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非煤矿山中队长
张生杰 旗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股副股长
王泓儒 旗应急管理执法大队非煤矿山副中队长
卜崇禧 旗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非煤矿山中监察员
石 乐 旗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非煤矿山中队监察员
专家组 组 长:王瑞峰 高级工程师
成 员:李 峰 高级工程师
赵彬峰 注册安全工程师
六、检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乌审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重点检查内容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情况;
2.按规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监督考核机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落实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安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是否有违法分包、转包行为;
12.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3.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进行应急预案评审、评估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4.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二)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1.企业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及完成情况;
2.企业开展全面风险辨识评估情况,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情况;
3.传达落实2022年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4.传达落实“十五条”安全生产重要举措落实情况。
5.疫情防控情况。
八、检查流程
(一)首次会议
1.检查组副组长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目的、执法方式、人员分工、重点检查内容,检查组组长作工作要求讲话。
2.企业负责人介绍参与人员、企业基本情况并对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简要汇报;安排此次检查总负责人及陪检人员分工;企业履行入厂安全教育后,开始检查工作。
(二)执法检查
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收集取证、谈话询问;对检查出的现场问题要及时进行物证留存或拍摄相关影像资料;对存在问题的现场资料,要采集复印并要求现场提供资料人员确认;做好询问笔录并留存有关资料;所有物证留存资料需经企业现场负责人确认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集体讨论
召开检查组意见交流讨论会,对检查意见进行讨论并汇总。讨论时,检查人员要简要说明检查的内容、场所、装置、询问人员姓名、职务等;对违反法律法规构成处罚的,要提供相关的违法和处罚依据;准备末次会议材料,拟定相关执法文书。
(四)末次会议
1.执法检查组副组长介绍此次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2.检查组就检查情况同企业交流意见。
3.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现场下达整改指令、处罚告知等文书。
4.执法检查组组长作总结讲话。
九、工作要求
(一)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认真排查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要根据专家意见,下达执法文书,限定整改时间和内容,并跟踪督查。
(二)专家要切实履行检查职责,要如实反映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并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或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对检查结果和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负责。
(三)各企业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对存在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乌审旗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