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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8-00365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发文日期:2018年12月12日 名  称: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关于印发“三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文  号:乌水发〔2018〕86号 时 效 性:有效 内容概述:      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   为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扎实推进我局“三务”公...

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关于印发“三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2   分享:    下载

 

各股(室)、局属二级单位:

为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扎实推进我局“三务”公开工作,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乌政办发201844)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三务”公开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三务”公开工作制度

            2.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三务”公开台账

     

 

                                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2018823 

 

 

 

 

 

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三务”公开工作制度

 

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完善机关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简称“三务”公开),增强决策及管理的透明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关于印发乌审旗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文件要求,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点,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推动绿色乌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工作,加强机关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对机关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促进我旗水利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纪原则。“三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2、全面真实原则。“三务”公开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内容要全面、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3、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增强公开的针对性,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规范操作原则。要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质量。五是及时便民原则。公开的事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二、公开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外,“三务公开”要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和群众公开。

(一)党务公开

1、固定公开的内容:领导班子分工;党组成员及分工。 

2、定期公开的内容:党组和直属机关党支部重要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组民主生活会及整改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等。

3、随时公开的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及落实情况;违纪党员处理情况;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测评结果的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及使用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办理落实情况;上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局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二)政务公开

1、固定公开的内容: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工情况;各股室的职能职责等。 

2、定期公开的内容: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及实施情况等。

3、随时公开的内容:“三重一大”决策情况;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安排及招投标情况;上级有关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政策;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据、内容、办理程序、申请条件、审批时限;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法定收费项目的标准和依据;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等。

(三)财务公开

1、日常财务公开。主要指局机关开展日常经济活动而按财务制度或政策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情况。 

2、专项财务公开。主要是指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及使用;重大建设项目、大额装修、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投标情况;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及其使用情况;“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如招待费、差旅费、小车费、业务经费的开支)等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三、公开方式 

l、会议公开。采取召开党组、党支部、局务及干部职工等会议进行公开。 

2、公示栏公开。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党务、政务、财务公开栏,及时将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 

3、网上及媒体公开。充分利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乌审旗发布”、“绿色乌审”及“乌审水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开。 

四、组织领导

为使单位“三务”公开制度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有效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三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折海军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袭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乌日格希拉图   副局长

               康世海         局党组成员

  员:陈丽芬  高海波  郭永瑞  张景周  王建忠

             朱海英  韦淑英          邵世广  

刘志强          张美英    

付首春  白儒军  田永华  张彦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建忠兼任,成员由付首春、田永华、张彦强组成,具体负责全局“三务”公开日常工作。

五、履职尽责

各股室、二级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公开报送员,严格按照“三务”公开涉及的内容,通过各种渠道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并形成信息公布台账,每月月底报办公室。局领导“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三务”公开工作制度,将“三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乌审旗水务和水土保持局“三务”公开台账

 

序号

公示时间

公示类别

公示范围

公示内容

公示负责人

审核负责人

是否收到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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