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意识形态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将《乌审旗水利局局意识形态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乌审旗水利局
2019年6月27日
乌审旗水利局意识形态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意识形态网格化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网格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误导欺骗领导和群众;
(二)接受网格内居民,企业的礼品馈赠;
(三)玩忽职守,损害群众利益;
(四)在网格内发表有损政府形象的言论和信息;
(五)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六)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参与或支持黄赌毒等活动。
二、网格员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一)网格员对网格内采集的信息,负有信息保密责任,擅自透(泄)露工作秘密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追究网格员的责任;
(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