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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03679 分  类:综合;其它 发布机构:乌审旗水利局 发文日期:2019年07月12日 名  称:乌审旗水利局关于印发开展扫黑除恶“大走访大宣传 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  号:乌水发〔2019〕61号 时 效 性: 内容概述:      各股室、各基层水利服务站、局属二级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旗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按...

乌审旗水利局关于印发开展扫黑除恶“大走访大宣传 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2   分享:    下载

   

                

各股室、各基层水利服务站、局属二级单位:

为扎实推进全旗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根据《中共乌审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第一阶段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乌审旗水利局开展涉水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会议研究,决定在全旗水利系统开展一次扫黑除恶“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710日开始,持续开展。

二、组织领导

第一组

  长:杨帆

  员:陈丽芬  高海波  付首春

重点负责摸排水利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行政审批、水政执法等领域的行业乱象违规违法行为。

第二组

  长:宝鲁德

  员:韦淑英  罗鹏怀  白儒军

重点摸排水利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及项目招投标、饮水安全、项目工程建设、水库移民等领域存在的行业乱象违规违法行。

第三组

  长:康世海

  员:郭永瑞  刘利  田永华

重点摸排水利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及项目招投标、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库运行、河湖“清四乱”等领域的行业乱象违规违法行为。

第四组

  长:李彦桥

  员:柴珊  谢成宝  白晓薇

重点摸排水利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及项目招投标、水土保持等领域的行业乱象违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发动群众。将业务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农村、社区、企业、项目工地、家庭等“五进”活动,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涉黑涉恶线索。

(二)广辟线索来源。认真梳理近3年内的水资源开发、水资源保护、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与管理、河湖“清四乱”、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等方面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案件进行大起底,深入分析、研判,将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报旗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建立滚动摸排、定期摸排制度,从中发现线索。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摸排责任。各问题线索排查组组长是此次专项行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分管业务工作内的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深度摸排,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将摸排线索及时报送旗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施工单位、各用水企业、各基层水利服务站等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摸排工作,主动发现、通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加强情报信息互通,相互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问题线索排查组的最后一名为宣传员,将每天下沉摸排、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简要信息,报送至办公室韩彩虹处,由韩彩虹汇总编辑后直接发布到各类媒体及旗扫黑办,并要求每天一报。

(四)确保工作落实。要确保摸排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严禁弄虚作假。应按要求分别认真填写《乌审旗水利行业项目招投标、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工程建设与管理、饮水安全、河湖“清四乱”、水土保持等领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摸排表》(附件1)、《乌审旗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管理台账》(附件2)。

(五)严肃倒查追责。各问题线索排查组对涉黑涉恶线素摸排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抓好落实。凡因摸排工作不力,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故意瞒报、漏报涉黑涉恶线索的,依法依纪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乌审旗水利局

                                                 201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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